家庭教育无秘密(彭爱云)

作者:彭爱云  来源:  上传时间:2005-09-15

家庭教育是一个常说常新的问题。说它“常”,是因为只要家庭存在,就有家庭教育的问题。古人说子女都在“膝下”,形象地说明了父母和子女的亲密关系,无数的事实证明了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具有多么关键性的影响。说它新,是因为社会生活和家庭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孩子所直接接触到的社会信息也越来越多,不知多少父母都在感叹,教育孩子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从理论上说,孩子有无限的前途,有的家长希望孩子精通多种技能,恨不得自己的孩子一夜成名。有的家长把自己没有实现的宏图转嫁到孩子身上,超常的“投入”,外加超常的要求。反思一下,在看上去无私无悔的投入背后,家长藏匿了多少不切实际的“愿望”呢?孩子无法洞察家长的心思,但是他们身上的各种毛病就是对家长的最好“报应”,最起码,家长也落个吃力不讨好的下场。


每个人一出生,就意味着开始脱离母体,成为独立的人,成为有“别”于父母的人。孩子的成长,最终要依靠他自己的基本素质。最贴切的比喻,就是教子如种树,家长要在孩子的“根”上下工夫,而不要整天想着子女应该开什么花,结什么果。古人所说的“拔苗助长”,非常形象地说明了急于求成,本末倒置的不明智做法,这个成语大家都熟悉,但是事到临头,自己教育子女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功利起来了。再渊博的家长,也代替不了图书馆;再富有的家长,也不是摇钱树。你最终能给孩子多少具体的知识和物质享受呢?如果你的孩子在这一时期从你的家庭教育中获得了健康的人格,可以独立地解决困难,自信地面对挑战,自觉地远离恶习,主动地承担责任,热情地投入生活,友好地看待他人――总之,成了一个素质过硬的人,成了一个不用你操心,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自己个人理想的人,那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孩子不是家长自己的,而是属于孩子自己的,家长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而没有管制和强迫的权力。教育孩子是家长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对自己所受教育的一种偿还,所以不能认为作为父母,就理所应当地对孩子发号施令;不能把家长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家长也不是孩子的,在孩子面前,家长的独立自主性并不由于血缘关系而应该放弃。家长完全没有必要,最终也不可能成为孩子的仆人。


家庭教育是一个日积月累的渐进过程,它是一种艺术,也就是说不能像设计产品那样,按照一定的配方教育我们的孩子,然后可以料定孩子的长短。孩子是活生生的,社会是变动不居的,家庭教育实际上是处于动态之中的。同时,家庭教育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只有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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