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家庭教育的方式(一)――动之以情的教育方式(王海红)

作者:王海红  来源:  上传时间:2005-09-29

动之以情就是理智正确的爱。这是教育好子女的基本感情基础。所以说,动之以情的爱是家庭教育的中心环节。这种“情”是指纯洁无私的人类感情,其中包括两方面的爱。


一、父母要对子女施之正确的爱


长者对子女高尚无私的爱,其中父母对子女爱的感情更深厚,更强烈、更持久,但绝不能是溺爱和盲目的爱。而培养后代的高尚责任感和永久的负责精神,要以此为感情基础,去关心感染和教育孩子。要像涓涓的泉水一样,潺潺不断的流入孩子心田中,使孩子充分的享受父母之爱和家庭温情,从而自然的接受家庭各种良好教育。离开了良好家庭教育的爱就不是正确的家庭之爱。也不是正确的父爱和母爱,也就实实在在的变成了盲目的爱和溺爱。溺爱和盲目的爱无疑是残害孩子的有害环境。


二、正确的爱所产生的三种效果


子女对父母及家庭长者的爱,更是一种具有神圣力量的爱,子女得到这种正确的爱,就象心田充满了阳光一样,必然会对生活产生强烈的热爱之情,他就会对父母、长辈关心,对事业追求,对自己严格要求和争敢不断的进步。有位名人说:“谁的童年被爱的阳光照耀着,那他就会互相创造幸福,就会对父母的言语,对长者的善良心意,对他们的劝导的赠言,对他们的温存警告,有特殊的敏感和接受能力”。因此在这种感情基础上,就会产生如下三种效果。


一是:说了能听。有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孩子会从父母和长者的教育中深深的感到: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就会对父母和家庭长者说的深信不疑,要这种前提和感情的感召下,教育他要做到和要做好的事,他也就会听进去,而且深信其理。二是:做到能学。在这种良好的家庭教育基础上,孩子会从内心尊敬父母和家庭长者,而且学习他们,象父母、长者那样生活、学习和工作。三是教则易会。由于孩子对父母及家庭长者产生了一种强烈信赖和敬佩,他们的感情闸门也就打开了,在这种情况下教他的事,他就会容易的学会和做好。


三、原则之爱与父母以身作则所产生的作用


要把正确的爱充分转化为孩子前进的力量,父母和家庭长者就必须做到下列三点:


1)爱子女必须有原则的爱,决不能迁就,决不能娇宠,迁就和娇宠势必转化为溺爱。“爱”和“严格”的要求要有机而又科学和结合起来。感情和理智要艺术的结合起来,养育和教育要密切的结合起来,在家庭中,一定要正确的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和惩罚要运用的适度而又有艺术性。


2)以身作则。父母现其他家庭长者,要用纯真高尚的爱去感染、影响和启迪孩子,要按照党和时代的道德要求去做。所以,要孩子做到的事,父母和长者首先要做好,以此来影响和感染他们。


3)要用具体形象的实例来教育孩子。英雄和伟人的事迹是最易感人的,父母和长者要善于运用这些具体形象的实例来引导孩子感情上的共鸣,从而达到教育目的。如教他们想起杨靖宇、岳飞、屈原,就会产生爱国主义的情感;想起白求恩、罗盛教,就产生国际主义情感;想起雷锋、焦裕禄,就产生对社会主义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这些道德形象都会成为孩子产生类似道德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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