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教育随笔:莉莉的妥协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5-06-22

      晨间活动时间,我们常会组织中班幼儿玩轮胎、滚筒之类的户外运动器械。我们约定的规则是,谁来得早谁优先选择运动器械。这天,孩子们正玩着,一声“老师——”打破了原本的和谐:只见嘉嘉和莉莉相对而立,各自都紧紧抓着两一个滚筒的边缘,脸上都是一副愤怒的表情。看见我走过去,莉莉立刻控诉:“老师,这是我先拿到的,嘉嘉来捡了!”嘉嘉则绑着脸看着我,没有说话。原来,嘉嘉今天来晚了,拿不到滚筒了,于是来抢莉莉的。我弯下腰问嘉嘉:“嘉嘉,你拿了莉莉的滚筒,是吗?”他没有回答。我又说:“我们说好的,谁先拿到谁先玩,对不对?”嘉嘉仍然绷着脸,还大叫道:“是我的,就不给!”我继续对着嘉嘉耐心地说:“嘉嘉,我知道你很想玩滚筒,你和莉莉商量商量,一起玩,好吗?”“我的!”他依然坚持。这时,我想把嘉嘉叫到一边去和他继续讲道理,可转念一想,我们不是常说要给孩子机会让他们自己解决矛盾吗?如果今天我不干预,他们会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见他们虽然有对峙,但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于是我悄悄地退到了一边。见我走开,两人仍互相瞪着眼,双手也仍紧紧抓着滚筒。这样僵持了几分钟,莉莉渐渐松开了手,坐到花坛边上,看着嘉嘉,表情自然仍是不开心,但已不像先前那么愤怒了。嘉嘉则仍站在原地用眼盯着莉莉。莉莉坐了片刻之后开始走来走去,不时看一眼嘉嘉。嘉嘉的表情则缓和了许多。莉莉转悠了一会儿,跑开去另找了一个轮胎玩了起来。这时,悦悦走到嘉嘉面前不知说了句什么,他们一起把滚筒放倒玩了起来。就这样,莉莉玩起了轮胎,嘉嘉玩起了滚筒,刚才的不快似乎已烟消云散。我在感到片刻欣慰的同时,内心却不免有些纠结:如果从维护公平的角度看,我应该坚持让嘉嘉把滚筒还给莉莉。可是既然我已放手让孩子自己去解决矛盾了,就不宣强行让他们服从我的调解了。因为我们常常讲,如果孩子每次发生冲突,都是由教师以法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公平的,那孩子独立解决矛盾冲突的机会就被剥夺了。可如果此时教师不出面去维护公平,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像莉莉这样的孩子会不会一次次妥协,像嘉嘉这样的孩子会不会越来越蛮横呢?长此以往,斑里会不会形成谁强势谁就得益的气氛呢?
      您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如果是您,会如何应对呢?读者观点
      适时介入 积极回应
      案例中的教师能相信孩子,给孩子自行解决问题的机会,不盲目干预,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就这个案例来说,当莉莉向教师求助时,教师若置之不理,寄希望于莉莉自行解决问题,就会让她感到失望和无助。我认为,教师在介入干预幼儿的冲突未果的情形下,不应转身退出,放任其自行解决,而应积极回应,以表达对有理一方的支持。从案例描述来看,莉莉的妥协并不是发自内心的真正意义上的谦让,而是她失去教师支持后的无奈之举。从嘉嘉的表现也可以看出,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争抢行为是理所当然的,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感到内疚的。因此,教师如能抓住时机正确引导,应该可以在解决矛盾的同时帮助幼儿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
      我认为,在案例中,冲突虽然解决了,但幼儿的道德认识并没有得到提高。如果是我,我会对嘉嘉进行引导:“你觉得自己这样做对吗?”“如果换作是你先拿到了滚筒,而莉莉来和你争抢,你会高兴吗?”我相信,通过引导嘉嘉换位思考,嘉嘉是能够明辨事理的。进而,我会引导嘉嘉思考:“滚筒是莉莉先拿到的,如果你也想玩,可以怎么做呢?”在嘉嘉提出一些想法并征得莉莉的同意后,两个孩子之间的矛盾也许就可以友好地解决了。无论是协商也好,退让也好,等待也好,轮流也好,都可以让孩子在互相谅解中增进对规则的认识,提高社会交往能力。
      总之,面对同伴间的矛盾冲突,教师若采取回避的态度,忽视自己在教育中的引导作用,是不利于幼儿的社会性发展的。教师应站在幼儿的角度思考,基于幼儿的需要适时地介入,平等地关照每个幼儿的心理感受,给予适宜的支持和引导。
      (江苏无锡 陈丽华)
      规则应由大家来维护
      为避免剥夺幼儿自己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机会,教师在幼儿没有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的情况下不宜主动介入扮演“法官”,但在幼儿相持不下、主动请求教师介入时,教师应“主持公道”,维护大家认可的既定规则,以便幼儿日后面临类似问题时借鉴。
      教师的介入不宜采取强硬的方式,说教也不见得有效。教师可问问、听听双方的说法、想法和办法。如,先请双方陈述事实:“发生什么事了?”“是这样吗?你说说看。”在陈述的过程中,无理的一方会自知理亏。再请双方说说内心的想法:“你心里怎么想的?”“你本来的想法呢?”孩子的想法中也许会透露出最有可能的解决路径。最后请双方想想办法:“你们觉得怎么解决?”“谁有办法?”如果双方都愿意退让一步,那么和解的办法就有很多,此时教师可提出一些方案供他们选择,也可以请围观的孩子来说说他们的想法:“你支持谁?”“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教师要注意讨论时不要带指责意味,以平等的方式让大家来说说想法,有时同伴间的三言两语胜过教师的喋喋不休。
      其实,游戏规则乃至一日生活各环节的要求都可引导幼儿一起讨论制定,也需根据幼儿的兴趣、能力适时调整,这样,幼儿就会意识到:规则是我们制定的,遵守规则是为了方便我们大家。
      (山东济南房展)
      放手之后
      孩子是在真实的生活经历中获得对生活的感悟和经验的。案例中的莉莉和嘉嘉为争夺滚筒而发生的冲突,对两个孩子来说都是一次宝贵的经历,是一次获取真实生活体验的机会。尽管结果看起来有失公允,但谁又能说在真实的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都是绝对公平的呢?正因为是真实的经历,所以才是宝贵的。
     然而,教师也要学会发现生活中的事件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我认为案例中幼儿的冲突虽然解决了,但教师只完成了一小半工作,关键还是要做好后面的文章。教师可以用视频、照片记录事件发展的基本过程,在晨间活动结束后马上组织幼儿讨论。在视频或照片的提示下,请莉莉和嘉嘉还原事件的基本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要对幼儿的行为做对或错的评判,而要鼓励当事人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他人。然后可将整个事件交由全班孩子来讨论,鼓励大家说说各自的想法和理由。在交流的过程中,孩子们对规则的内容、意义的理解会有所加深,解决冲突的能力会有所提升,对于公平、坚持、放弃、妥协、分享、宽容等会有更为丰富的感受和理解。
      当然,孩子的发展是慢慢累积的过程,靠一次活动显然是不够的,教师对于嘉嘉的蛮横和莉莉的妥协还需持续关注,必要时可进行个别交流和引导。
      (浙江长兴胡丰亚)
      妥协之外的办法
      案例中的教师对于莉莉在处理矛盾时表现出的妥协颇为担忧,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从这位教师的描述中我们看到,莉莉并不是一开始就妥协的,她是有过坚持,有过心理斗争的。但是,渐渐地,莉莉通过情绪的自我调节使自己达到心理平衡,在与嘉嘉僵持了一会儿后,最终放弃了引起矛盾的玩具,转而去玩别的器械。由此看来,莉莉的“妥协”并不是怯懦的表现,而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智慧。这种智慧是个体完成各种任务,协调与他人的关系,成功地适应社会的重要品质。莉莉在这个事件中没有一味哭泣,也没有诉诸暴力,而是很快找到了别的游戏方式,这恰恰说明她的社会性发展得不错。我们应该为莉莉没有使矛盾演变为“战争”而点个赞。
      但是,站在长远的角度讲,人生面临的矛盾冲突有许许多多,我们能一味妥协吗?显然,尽力争取的勇气和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们也要让莉莉知道,面对冲突,并不是只有强硬和妥协这两条路可以选择,或许可以和嘉嘉商量合作玩或轮流玩,从而达成共赢的局面。
  如果我是这位教师,面对莉莉的求助时,我不会放任莉莉自己去处理问题,而会在一旁观察,在适当的时候出手。比如,在观察到双方的情绪有所平复后,试着引导莉莉尝试和嘉嘉合作而不是把玩具让给嘉嘉。即使像案例中那样,莉莉由于教师的放手选择了妥协,教师也可以在事后找莉莉谈谈,给予她必要的安慰,然后引导她想一想,除了妥协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以便她在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借鉴。
          (山西晋城  潘媛媛)
      ■三言两语
      在这个案例中,原本的活动规则是否合理,值得我们思考。晨间活动的时间常常与幼儿来园的时间重合,由于每个孩子的家庭情况不同,“谁来得早谁优先选择”的规定会使有些来得较早的孩子总是拥有优先选择权。幼儿理解能力有限,“谁先拿到谁先玩”的规定有一定的暗示性,如果同种材料的数量不够充足,容易刺激幼儿对活动材料的占有欲,从而引发争抢行为。任何规则都应建立在公正的基础上,目的是指导幼儿的活动,而不是限制幼儿的活动。教师要仔细观察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制定幼儿愿意接受、容易理解、方便执行的规则。
      (江苏如皋江晨)
      我认为,遇到幼儿这类关于规则执行方面的矛盾冲突,不管教师采取什么方法,态度一定要坚定而明朗,不能拖泥带水,更不能模棱两可、犹豫不决。如果像案例中的教师那样一时纠结,可能会无意中误导孩子,甚至会纵容孩子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嘉嘉也许会暗自得意:“瞧,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连老师都拿我没办法!”而莉莉也许会很委屈:“老师明明知道嘉嘉不对,怎么就偏袒他呢?”
           (云南个旧  邓红梅)
      一味地说教、讲道理,对于性格倔强的孩子来说有时是行不通的。教师可巧妙变通,采用孩子容易接受的教育方法来引导。假如我是这位教师,在他们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我会分散他们的注意,找一位正在玩滚筒的孩子,和他商量一下一起合作玩滚筒,给嘉嘉和莉莉一种良好的示范,以缓解他们之间的争执,巧妙地用行为感染他们,使他们由“争抢”变为“合作”。在事后点评环节,我会在集体面前表扬嘉嘉和莉莉合作玩滚筒的行为,传递积极的信息,这其实也在暗示嘉嘉最初的争抢行为是不恰当的。
          (新疆独山子 马翠玲)
摘自:《幼儿教育》2015.05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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