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四个关系,搞好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
作者:姜瑛俐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6-23
园本教研制度体系由与园本教研有关的多项制度组成,是学习、交流、研究活动的规范与操作流程、有关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活动管理、相关评价奖励等制度的集合。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是由园本教研的单项制度及整个制度体系的建立、执行和完善等环节组成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研究原有制度的不足和研究新制度的过程,也是制度实施的过程,还是对制度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反思与修正的过程。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涉及各项制度本身的建立、执行和修正,还与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人员、组织管理等因素有关。从制度和制度体系建设这两方面看,需要正确认识四个关系,才能科学有效地进行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
一、新制度与旧制度是继承与改进的关系
园本教研是对传统教研的发展,它强调教研的全员参与性、教研问题来自教师、教研活动中的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园本教研制度也要在幼儿园原有的教研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改进。例如,某幼儿园的旧教研制度中只规定了“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这一制度因为没有对教师参与活动的表现提出要求,从而成为教师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该园为了能让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就在保留旧教研制度中“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条款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条款,例如“教研组长要提前一周下发教研活动研究的问题,每次活动前组长要给每位教师分配发言、主持、记录、引领等任务。教师要针对研究的问题提前学习、整理自己的观点,并服从组长安排轮流承担教研活动主持、记录、引领、整理等任务”。新制定的园本教研制度条款是针对旧制度缺乏责任要素和准备要素而改进的,既保留了原有制度中要求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内容,又补充了能推动教师全员深度参与的新条款。由此可见,新制度可在继承旧制度的合理部分的基础上发展。
园本教研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建立合作开放的学习研究文化为价值取向的。因此,要依据“引导和推动教师将工作与研究结合、学习与研究结合来促其专业发展,建立合作开放的学习研究文化”这一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目标,对幼儿园原有的教研制度进行改进,补充和建立新的制度条款和种类,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园本教研制度体系。例如,园本教研是以教师研究自己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载体,通过研究这些与教师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引导教师将工作与研究结合、学习与研究结合。所以,来自实践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的提出与收集整理制度也就成了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中必须要建立的制度,而这一制度是原来教研制度中没有的。有了这个制度就可引导教师立足岗位,通过学习、实践和反思,通过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获得较快的专业发展。
二、单项制度间是相互匹配的关系,是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有的幼儿园在制定园本教研制度体系的各项制度时,只考虑本项制度本身而没有考虑本项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匹配,使制定出的园本教研的各项制度难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例如,教研制度要求教师在教研活动中要承担主持、主题发言、记录整理、专业引领等任务,但在评价奖励制度中却只有对教师活动获奖和论文进行评价奖励的条款,而没有关于教师在教研活动过程中贡献大小的评价和奖励条款,这使得教师参与研究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幼儿园建立了教师学习反思与研究制度,却没有制定管理者和保育人员的学习反思与研究制度,既影响了教师执行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又影响了全园形成学习反思研究的氛围,还减弱了该制度对建立合作学习研究文化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园本教研基于幼儿园、服务于幼儿园的特点和全员全程参与的学习、研究与工作结合的特点,决定了园本教研制度不是只有一项制度,而是一个制度体系。各单项制度只是在规范和要求的行为对象与内容上有所不同。例如,幼儿园管理人员园本教研职责和教师教研职责,只是在对象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上有所不同。学习交流制度和叙事研究制度虽然对象相同,只是针对学习交流活动和研究活动提出了不同的行为规范和要求。无论各单项制度在对象和具体内容上有什么差异,但在制度的目标指向和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了建立合作开放的学习研究文化,是整个制度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三、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正是相互依存和循环关系
制度制定仅仅是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制度作用的发挥和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需要通过执行制度的过程来检验,没有制度执行过程,就不能发现制度的不足,也就没有制度的修正和完善,因此制度的制定是执行和修正的基础。某幼儿园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决定组织开展新形式的园本教研活动——叙事研究,并出台了叙事研究制度。但由于不注重该制度的执行,幼儿园也没有发现该叙事研究制度难以执行的原因,结果该制度没能起到推动教师开展叙事研究的作用。
制度制定得越科学越具有操作性,就越便于执行。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的制度是经过执行和修改完善后才产生的。制度的执行为制度的修正奠定了基础,制度的修正保证了制度更有效、更科学,使制度能够顺利地执行。制度建设是一个过程,需要经历制定、执行和完善这样一次或几次循环才能完成。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影响制度建设的实效。上述案例中,该幼儿园虽然发现制定的叙事研究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但并没有分析原因并重视制度的修正,不能根据执行情况,进行归因分析,然后对制度进行调整或修改。如果幼儿园在叙事研究制度中增加对教师开展叙事研究过程或撰写质量的要求,就会推动叙事研究制度的制定工作,使建立的叙事研究制度更科学有效,起到引导和推动教师结合工作实践中的问题开展叙事研究的作用。
四、制度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是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制度监督者通过监督制度执行者的执行行为和执行效果,督促制度执行者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同时通过反馈相关信息给制度制定者,帮助他们改进制度。当前幼儿园园本教研制度建设中普遍存在制度监督者缺乏的问题。这导致制度建立与执行间是脱节的,许多幼儿园制度制定者只负责一次性完成制定任务,不负责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所以,对制度执行得如何及存在的问题也就不关心。因缺乏监督者,而制度执行者由于自身的惰性或其他原因,制度执行的力度和有效性都大打折扣,以致有关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执行情况,管理者和制度制定者都无法及时了解,导致制度建设工作在制度制定后就中断了,因此很多幼儿园的制度往往只能作为文本存放而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有的幼儿园制定的骨干教师专业引领制度中规定“骨干教师每学期在全园范围内开展一次教学示范活动;在幼儿园各项教学研讨活动中承担专业引领任务”。但由于缺乏对制度建立和执行的监督者,故不能及时发现骨干教师在执行这一制度中没有落实专业引领的问题,也没有人负责提出修改的建议,从而使制度不能得到及时的修改,制约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如果有制度监督者不仅监督骨干教师按照制度要求去进行专业引领,并从他们的具体引领活动中归纳提炼骨干教师必须进行哪些专业引领,提供给制度制定者,那么修改后的制度要求才会更加具体和明确。
总之,要做好园本教研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正确认识并认真处理好上述四个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建立科学而有效的园本教研制度体系,才能充分发挥该体系在引导和促进教师将工作与研究融为一体、将学习与研究相互结合方面的作用,持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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