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技能技巧比赛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1-08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激励教师岗位训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行    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必报
  
  二、比赛时间
  
  (一)时间: 年 月 日

  
  三、比赛内容:乐器、舞蹈 、声乐(三选一),环境创设
  
  四、比赛方案:
  
  (一)竞赛程序:提早一天抽签确定参报教师比赛的顺序。手工比赛内容统一时间集中进行;乐器、舞蹈 、声乐比赛内容按抽签顺序按时间安排进行。
  
  (二)各项比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1. 声乐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要求:自选一首红歌(赞扬和歌颂革命和祖国的歌曲),音乐的磁带、光碟用品自备,时间限在3分钟以内。
  
  评价标准:
  
  1)、独唱,曲目选取围绕主题,健康、积极向上。
  
  2)、 仪容、仪表得体,服装统一,整体精神面貌好。
  
  3)、掌握声乐技能、技巧;对乐曲的乐句能准确、完整地表达。
  
  4)、演唱完整、连贯,有一定表现力,能非常好地把握歌曲的风格,很好地诠释歌曲内涵。
  
  2.乐器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要求:自选一种乐器。曲目题材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完成。
  
  评价标准:
  
  1)、演奏完整、流畅、和谐,整体视听效果好。
  
  2)、伴奏和弦配置规范、科学、合理,符合歌曲风格,力度控制合适。
  
  3)、作品演奏完整、流畅、音准、有节奏感,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4)、节奏鲜明、有力度,乐曲处理得当,能演奏出乐曲的内涵,充分表达乐曲情感。
  
  3.舞蹈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要求:参加比赛的选手需自备一个舞蹈,可以是独舞或三人以内的成品舞。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完成。
  
  舞蹈音乐的磁带、光碟、服装等用品自备。
  
  评价标准:
  
  1)、注重音乐和舞蹈的结合,能准确的理解音乐的蕴涵和风格,并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恰当地表现音乐内容,主题鲜明,具有美感。
  
  2)、创编有新意,想像力丰富,赋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时代感,能最大程度体现自己的特长。
  
  3)、注重舞蹈动作的表演和内在情绪的表现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4.环境创设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要求:以园为单位进行比赛,打造盛乐幼儿园走廊、公共场所等。
  
  评价标准:
  
  1、走廊创设主题突出,体现幼儿园特点和艺术性。
  
  2、制作新颖,有创意;色彩协调,色调统一、丰富。
  
  3、布局合理,画面丰满、优美。
  
  五、参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活动设团体奖一个,各单项设一等奖1个,具体根据招生情况按比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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