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务财产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2-08-16
1、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教师及保育员要协同班主任清点班务财产,如数交班。新接管的班主任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则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2、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若有特殊需要可向该班班主任借用,用后归还。如有损坏则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3、如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主任向后勤园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若属不合理损耗,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园长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园长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5、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园长,检查原因。各班级向教具室、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或赔偿。医疗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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