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弱儿童、慢性病及缺点矫治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网络  上传时间:2009-10-20

体弱儿童、慢性病及缺点矫治管理制度

 
在幼儿健康体检中,查出的体弱儿慢性病及各项缺点应根据不同具体情况加强必要的措施,对营养不良患者、幼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佝偻病患儿建立管理制度,对患有龋齿、砂眼、弱视、肠道疾病等缺点,建立矫治制度。

1、体弱儿慢性病管理

①调整饮食、补充营养:根据营养不良的轻重及其消化呼吸功能合理安排膳食,保证供给适量的蛋白质、热量。

②要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少和多逐渐补充,不能操之过急,每日给予的热量与各种营养菜量必须在原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待消化功能基本完善后才能向应有水平发展。病情越重消化耐受能力越差,补充营养的过程应越慢,否则易引起消化不良、呕吐、腹泻,效果反而不好。

③加强体格锻炼,经常晒太阳,按时增加辅食,保证维生素D的摄入,结合适量药物治疗。

④防止铁元素的缺乏。在膳食中有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和豆类制品,如经常吃鱼、瘦肉,肝含铁量及吸收率高,粗粮小米、玉米含铁量及吸收率高于大米。

⑤保证供给新鲜绿叶菜、水果及含铁量高的黑木耳、紫菜、海带的合理搭配。

2、缺点矫治制度,必须建立管理卡

①对患龋齿的幼儿进行登记并通知家长去牙科辅治。

②患砂眼的幼儿,建立定期点药,定期复查制度,点眼药1-2周复查正常为止。

③弱视患儿:应根据不同病情进行矫治措施,并建立矫治记录,常用遮光法,光栅刺激疗法矫治,增视仪训练矫治等。

④对肠蛔虫症,应进行投驱虫药矫治,做详细记录。

3、慢性病及缺点矫治制度要求:

①凡慢性病或缺点矫治,均应建立专案管理制度,要有详细记录。

②佝偻病要求治疗三个月内,达到恢复期,在佝偻病应激期应每月复查一次,恢复期应两个月复查一次。

③轻度缺铁性贫血,要求4个月内治愈,每月查血复查一次。

④喂养不当所致营养不良要求半年内,要有明显好转,体重增加一个标准差以上,每两个月得查一次体重。

⑤对弱视、弱听、沙眼、龋齿及肠寄生虫症,均应设法进行矫治,并有专案记录。
 
编辑:elain
关键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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