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保育评价细则提升保育工作质量

作者:苗菁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第二幼儿园  上传时间:2017-10-23

  幼儿园的保育工作关系着幼儿的健康成长、幼儿园质量的提升。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幼儿园的保育岗教师不仅年轻教师居多,而且缺乏对保育工作标准的学习与认知,一些实践工作经验均基于老教师的言传身教及自我探素。与此同时,很多幼儿园采用保育轮岗制,每一个月或两个月就会让教师轮换一次当保育员,这样的轮换方式也会削弱保育教师对保育工作的熟悉程度,专业基本功提升也较慢。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很多教师对保育工作重视不足,对于保育工作的内容也并不清楚,比如保育岗工作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具体的要求及标准是什么、应该怎样做等,都处于模糊状态。这就需要园所通过明确标准来引领教师,在逐步梳理保育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清晰保育标准,以此来提高日常保育工作的质量。  

    各个幼儿园对于保育工作的评价标准比较相似,主要是围绕师德修养、履职情况以及重点工作等几方面进行评价。经过对这种评价方式的分析,我们发现这种评价方式存在3方面的不足。  

    1.对于评价内容的描述相对宽泛,语言表述不够具体,概括性语言较多,评价内容缺乏具体的指导性,评价目标不够准确,可操作性、可检性比较差。比如某评价内容为“按照常规要求做好晨间准备,并指导值日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卫生保健基本知识,对班级体弱儿、肥胖儿制定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但在这些内容中并未具体说明做好晨间准备和指导值日生的具体标准,在特殊儿童的照顾中也并未体现如何就是做到位、符合标准。  

    2.评价主体相对被动,缺乏对自我工作的评价及自我能力提升的目标,缺乏发展的层次性。  

    3.评价主体由于工作年限不同,工作悟性也不相同,因此工作质量上有差别,这也使评价出现了不适用性,不能满足各层次教师的需要。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行的保育岗工作评价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未突出保育岗的工作特点,同时缺乏对保育教师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指导,评价主体也不够突出。因此,我园针对保育员岗位的评价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索。  

    以梳理各环节工作标准为突破口使教师成为评价标准制定的主体  

    保育岗教师是保育质量评价的考核主体,因此,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教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在保育岗等级评价标准的制定中,将质量评价标准制定的主动权交于每位教师,在带领全体保育岗教师认真梳理一日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由教师依据日常各环节来完成三级评价量表的制定。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教师会结合一日工作流程,仔细思考每一个环节的评价标准,这既加深了教师对于保育一日工作流程的熟知,又使教师在思考中将评价标准内化于心。这样的标准制定不仅体现了保育工作的实践性、层次性和递进性,也使考核质量标准与教师的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这种评价方式的改变,不仅尊重了教师的发展规律,打破了以往组织制定标准的形式,使教师的工作从被动执行到主动推进,更体现了管理的最高境界——自我管理。  

    将单一标准转变为等级式评价标准实现教师的自我监管与自我提升  

    工作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保育质量的提升。如果标准制定过低,不仅不能提高日常工作质量,更不利于园所的发展;可如果过高又容易造成教师心理压力过大,新手老师难以达到而沮丧。那么如何能做到二者兼顾呢?在反复斟酌后我们决定,将单一的评价标准转化为不同的等级标准,一方面可以帮助不同水平的保育老师更快、更有效地掌握工作标准,另一方面还可以指导保育教师在达成最基本要求后,可向上一等级标准继续努力。如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将指标等级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最优标准,也是教师需要达到的最高标准;第二级为较优标准,是教师在本环节达到的一个较好标准;第三级为基本标准,就是教师应在本环节达到的最基本要求。而在这个三级标准中,我们还能考虑到教师的不同实践能力,在等级分数中也做出了较为宽泛的分数划定,一级为8~1O分,二级为5~7分,三级为4分以下。这样的评价系统既能让教师更为客观、准确地去评价自己的工作,同时也能树立前进的目标。  

    保育岗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的框架(见表1),包含具体指标(一日各环节)和等级标准(从一级指标到三级指标)。在等级指标中,为了更进一步清晰岗位标准,我们将指标中的关键核心词用下划线标出,以便教师更好地对本岗工作进行自我监管与自我评价,在考评中逐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运用百分比测算分值使评价更为客观  

    在以往的教师评价中,我们往往将自评与互评(自评即为自己评价,互评即为班组人员评)的分数累加后计算平均分,作为教师的考核评价分数。但是由于教师在自评过程中的评价不够客观,而互评的主体又是同班教师,因此造成所得分数与日常工作质量不匹配,不能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状况。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使保育工作质量评价更加公平、公正,我园将以往的评价人群调整为了三类人员的综合评价,即:自评、保健医评(从卫生保健方面进行评价)及保教主任评(从日常保教配合、保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这样评价的人群更为广泛,评价内容也更加客观、全面。同时,我们采用百分比的测评方式,并将自评、保健医评、保教主任评的分值分别定为5O%、20%、30%,而大比例的百分比分值作为自评分值,也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日常工作质量。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评价最终的目的是促进保育质量的提升。因此,评价分值可根据本园的实际发展需求、教师工作现状等灵活进行把控,并非一成不变。  

    推进研、验一体以验证评价标准的可行性  

    等级评价标准制定后,我园便在月考核工作中加以使用和验证,并了解保育教师在使用等级评价的过程中是否易于操作和检验,是否能有效指导日常工作。在检验的过程中,我们随时关注教师的感受,听取教师的反馈建议,并根据教师的问题和需要不断调整,将适宜的保留,将不适宜的调整,然后再逐步应用。经过与教师的交流和各月评价结果的相互比对,我们看到了日常保育工作的变化:1.保育岗教师能根据评价指标更加主动、自发地学习与实践,保育工作质量大幅度提升;2.通过对自身工作的自我评价,保育教师进一步建立起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3.保育教师逐步形成了边学边研、边做边研、边研边思的学习习惯,提升了保育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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