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活动内容要与目标相符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3-01-10
这是某幼儿园中班的一次社会教育活动“了解交通规则”。在活动的前半部分,教师为了充分了解幼儿关于交通规则的已有经验,先让幼儿判断幻灯片中几种行为的正误,并在记录卡的相应位置打钩或打叉,然后由教师和幼儿一起讨论、总结。15分钟后,一名交警来到活动现场。他先就幼儿提出的关于马路上、骑车载人对不对的问题作了解答,接着,教师请幼儿当小记者对交警进行采访或者就自己感兴趣的事向交警提问。之后,交警展示了带来的各种器械,有枪、手铐、对讲机、警棍、绳子和催泪瓦斯等,并一一介绍了每种器械的名称和用途。最后,教师选择了几种器械,允许幼儿摸一摸,并组织幼儿与交警合影留念。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幼儿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很激动,尤其是在当小记者和观看交警展示器械这两个环节,许多幼儿一直在兴奋地要求发言。
 
分析上述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请交警到活动现场,的确能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但是交警除了解答马路上骑车能不能载人的问题外,就不再组织与交通规则相关的活动了。小记者采访交警的环节早已偏离主题,交警介绍器械的环节更是离题千里。可以说,在设计活动时,教师过分关注活动的形式,盲目追随幼儿的兴趣,使得活动偏离了主题.从而造成了活动价值的流失,也使交警这一教育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的确,教学活动内容的选择要关注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教学活动内容的组织也应充分考虑活动的趣味性,但是过分强调趣味性,甚至以此作为教学活动的目标,就曲解了趣味性的原则。如果把幼儿的快乐上升为教学活动的目标,教师就可能在教学设计中出现追求新异、刻意制造兴奋点的倾向。这种兴奋点的制造表面上是在激发幼儿的兴趣.实际上是用一些肤浅、短暂的趣味掩盖了活动的价值。我们知道,兴奋不等于兴趣,兴趣能使幼儿调动多种感官积极地体验、思考、创造,而兴奋却使幼儿无法专注地探索。
 
事实上,新异、复杂的活动并不一定是好的活动。我们提倡教师要在目标价值的引导下,在充分考虑幼儿兴趣的基础上轻松自然地开展活动,而不是为了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刻意在形式上翻新。教学活动目标的实现依托于合适的内容和恰当的形式。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要注意内容、形式与目标相一致,做到心中有目标,时刻把活动过程和目标相联系,考虑每一个环节的开展对实现目标的意义。“了解交通规则”这一教学活动的过程恰恰偏离了目标,后半部分的活动内容演化成了“认识警察叔叔”,整个活动绕了一个大圈子,仍没有实现活动目标。
 
因此,对于这个活动,我建议教师要和来访的交警做好沟通工作,重新构思活动内容。教师可以预设几个与幼儿生活相关的交通规则方面的问题,让幼儿与交警交流,例如穿马路要走斑马线,车辆、行人都有专用道,等等。教师可以让交警带领幼儿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学习简单的交通指挥手势。教师还可以将交通规则编成儿歌,组织幼儿开展“我是小交警”活动,使活动内容得到延伸。这样既充分考虑了幼儿的兴趣,又做到了内容、形式与目标的契合,实现了活动价值。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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