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则案倒看音乐教学中教师引导的误区

作者:董玉娟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上传时间:2011-05-09
【案例一】在欣赏了音乐《龟兔赛跑》后,师:听完曲子,你们想到了什么?感觉里面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幼1:大象和老虎在打架。幼2:蜗牛和蜜蜂在跳舞。师:你们还想到什么?幼3:小刺猬上山和下坡。师:还有吗?幼:没有了。
【评析】虽然教师提问了多次,但幼儿始终不能回答出教师预设的答案——乌龟与兔子在赛跑。该活动的目的是让幼儿感受两个乐段的不同性质,感受音乐要素在塑造形象时的意义。为实现这一目的,在幼儿回答的基础上,教师完全可以追问:“你为什么这样觉得?”幼儿可能会说:“笨笨的音乐像大象,快快的音乐像老虎。”这说明幼儿已经感受到了两个乐段的不同性质,活动的目的已经达到。此时,幼儿有没有答出是乌龟和兔子在赛跑,已不重要。关键是能否在教师的引导中,让每一位幼儿都能在主动体验中说出自己的看法;教师能否欣赏并鼓励幼儿说出自己独特的想法。
【案例二】在音乐教学活动《小老鼠打电话》的一个环节中,教师问:“当发现打错电话时,小老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幼儿有的做出惊讶的表情、有的用手捂住脸表现小老鼠的反应……教师说:“小朋友们表演得都很好,那我们一起跟着音乐表演小老鼠打电话吧。”随着音乐响起,教师带领幼儿一起表演起来。整个表演过程中幼儿都是在模仿教师做动作,而不是根据自己对音乐的感受来做动作。
【评析】教师本意是让幼儿根据自己对音乐的感受创造性地进行表演,但是由于“教师”这一特殊角色也参与了表演,因此教师在活动中不知不觉地成了幼儿关注的焦点。幼儿的注意力不是集中在怎样用动作表现自己对音乐的感受上,而是怎样模仿好教师的动作。在这一环节中。为了集中幼儿对音乐的注意力,教师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语言引导幼儿自己去表现对音乐的感受,并支持幼儿个性化的表现。
【案例三】在大班音乐欣赏活动《狮王进行曲》中,教师反复让幼儿模仿动物的声音、表演动物走路的样子以及让幼儿表演狮子走路的姿态等,以引导幼儿感受音乐。整个活动气氛活跃。幼儿沉浸在这种快乐当中。但整个活动活泼有余,深入不足。
【评析】为了使幼儿更好地感受音乐,教师可以让幼儿借助语言、肢体动作来模仿动物的声音、动物走路的样子等,使枯燥的学习变得更为生动有趣。但是,音乐是诉诸听觉的艺术,尤其是欣赏活动更是以听觉为主的活动,如果教师不能把握好其中的“度”,就会使整节课变成一节表演课,失去了音乐欣赏活动的内在价值。
在音乐欣赏教学中,针对幼儿好模仿、好运动等特点,教师可以借助视听、肢体动作等多种方法引导幼儿感受音乐,使幼儿通过自己的体验欣赏音乐,感受音乐的特点。即使在教学中运用一些辅助手段帮助幼儿感受音乐,也要有主次之分,不能喧宾夺主。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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