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幼儿的成长需要——提高教学活动游戏性水平的前提

作者:许卓娅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上传时间:2010-04-23
亲爱的程老师:
首先衷心感谢您的提问。因为这种现象在目前已经成为普遍困扰广大一线幼儿教师的重要问题。所以,我也非常乐意与您分享我和我们的团队在最近一两年努力思考、反复实践后的点滴新认识。
游戏——大家都知道,这种活动的“特质”就在于:因为它能够在过程中不断提供快乐体验,因而成为活动主体自觉选择从事、而且可以较长时间乐此不疲地沉浸于其中的活动。所以,通俗地讲,人们就是因为要追求快乐才进行游戏的。那么,这些快乐又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换句话说,各种所谓教学游戏的快乐又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呢?
当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之后,我们就不得不将自己非常熟悉的一些传统儿童游戏拿出来做一些分析,看看这些游戏中究竟有哪些因素,通过了怎样的心理机制最终成为了我们的快乐来源。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快乐或者不快乐的基本机制,就是需要的激发和满足。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为人们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需要问题提供了这样一个思考的模型(见图一)。我们看到,在这个模型的顶端,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需要的内涵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认识到自己是有能力的,自己的能力又是在不断发展的,因而不断提升自己对自己的认可和赞赏水平,再进而又不断提升自我完善的需求这样一种内心体验。
下面来看看我们常见的一种所谓的“输赢游戏”,如“石头剪刀布”等。我在许多教师培训的过程中请参与的教师谈谈为什么会高兴,回答是非常一致的:赢了还想玩就是想继续证明自己有能力,输了还想继续玩也是想证明自己有能力。
另外一种常见的游戏被称为“领袖游戏”,如“请你像我这样做”等。在培训的过程中请参与者谈谈为什么会高兴,回答也是非常一致的:这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主意,被别人接受,甚至被别人喜欢,当然非常值得自豪。
第三种常见游戏可以被叫做“逗乐游戏”,如“挠痒痒游戏”等。参与者一致认为:被人信任和信任别人,被人喜爱和表达对别人的喜爱,都能够使人在心灵上直接获得非常愉悦的感受。
当我们将这三种游戏联合起来编排到同一个律动组合中,伴随着音响效果丰富饱满、节奏鲜明、情绪欢快的录音音乐,请老师一起来活动的时候,欢乐的笑声此起彼伏,那种从心底里迸发出来的欢乐又更进一步激发了在场人员的快乐体验。当我们问:音乐好听吗?激发和满足了大家的审美需要吗?做动作过瘾吗?激发和满足了大家运动的需要吗?听出来音乐的节奏和结构是怎样的了吗?激发和满足了大家认识和理解音乐的需要吗?答案自然又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我们现在对游戏性活动的新认识是:最大程度地、尽可能全方位地激发参与学习者潜在的合理需要,并尽可能充分地引导、鼓励甚至激励参与学习者去追求需要的满足,是游戏化教学最重要的设计思路。
这样,我们可以回到前面程老师提出疑问的具体案例《大海里的快乐》。假设这首音乐是一个ABC三段体的音乐,音乐的音响是非常丰富饱满和动听的,段落之间的界限是非常鲜明的,各段落的音响性质是非常接近教师提供的故事场景的情绪体验性质的,第一、第二段落的节奏是清晰而且易于幼儿辨别的。那么,对于音乐经验不是太丰富的刚刚进入中班的幼儿来说,下面的做法可能是比较适宜的。
先看影像讲故事,提取相应的情绪体验和动作表达经验,然后由教师坐在座位上听着音乐、看着影像进行动作表现(同时也是使用动作对音乐进行进一步的感知)。第一段主要表现:夜晚各种海洋生物在大海妈妈的怀抱中被轻轻摇晃的那种幸福温馨的感觉;第二段主要表现:在温暖的月光下各种海洋生物和大海妈妈一起愉快嬉戏的欢乐情境。如果第一段是让幼儿自由表现,第二段也许可以做一些统一性的类似集体舞蹈的上肢动作。这样安排既可以满足动静交替相统一的需求、独立与归属集体相统一的需求,也可以满足自由创造和模仿榜样相统一的需求;避免不能即兴创造出更多新动作的尴尬,以及避免过长时间持续做相同事情,或过长时间的放松或抑制而造成的疲劳和“兴奋扩散” (因不能够明确自己的合理需要和集体活动的合理目标,而产生一些发泄性的、可能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常见的如尖叫,四处乱跑,争抢玩伴和物品,故意推搡他人或故意自己跌倒等)。
第三段落,假设音乐的音响是比较强烈的,易让幼儿产生恐惧和慌乱感觉的,我们的看法可能会更倾向于说海上刮起了大风暴,各种海洋生物的确非常紧张害怕,但大海妈妈在努力保护自己的孩子,奋力抵抗风暴对孩子们的伤害……最后终于风平浪静,孩子们安全了……这个段落的表演可以先是自由表现害怕慌乱的心情,然后是在妈妈的保护下抑制不动……
我们在这里主要考虑的是:第一,幼儿生理、心理的兴奋和抑制发展的水平和活动的动静交替安排如何匹配(满足其现实的舒适安全需要)和挑战(激发其自我完善追求的新需要)这种基础出发点;第二,幼儿人格以及社会性的发展水平和活动中师生、生生交往(以实际生活经验为基础的想像中的角色间交往)如何匹配和挑战这种出发点;第三,幼儿认知、审美实践能力的发展水平和活动认知、审美任务难度水平如何匹配和挑战这种基础出发点。以上第一点针对需要的第一、第二层次,第二点针对需要的第三、第四层次,第三点针对需要的第五、第六层次。如果我们的考虑不仅在宏观上是合理的,而且在微观细节上也是适宜的,那么,我们就能够基本保证幼儿在活动中能够获得较全方位的、较高水平的快乐,这些快乐将最终引发自我实现的“高峰体验”——我们更愿意把这种体验称为“成长快乐” !
为了能够更进一步澄清问题的症结,我们尝试再换一个角度来分析上例中的问题。,第一,刚刚升入中班的幼儿生活经验、想像力和语言表述能力还相当有限,海洋生物的相关知识经验也相对贫乏,如果要求他们独立使用语言表达,其丰富性、准确性是不能够奢望的。重点是,幼儿表演时能够表现出不同海洋生物的独特性已经不太能够奢望,那么只有睡觉、嬉戏、害怕的经验还是可能被利用来与故事和音乐相对照的。但是,教师上来就要求幼儿倾听完整音乐,并要求幼儿独立描述对音乐的完整认识,这样的任务远远超出了这种年龄幼儿的实际能力,这样教师就只能对幼儿低水平的答案不置可否,幼儿也就不可能从教师的认可和指导中获得成就感。第二,在幼儿没有机会充分认识海洋生物特点、音乐性质特点和道具性质特点的情况下,就让幼儿选择他们喜欢的头饰、道具,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随音乐自由表演,这种所谓的幼儿自主选择是非常盲目的——基本不太知道自己到底要追求哪怕是大约什么样的表演境界。没有期望,没有追求的努力,还有什么成功体验可言呢?第三,音乐的前半段,音乐性质还比较柔和,因此活动刚开始,扮演海浪的幼儿还比较明确任务是摇动蓝色纱巾,在戴头饰的小鱼、小海龟扮演者旁边摇来摇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表演本身的无变化感、无追求感和无成就感越来越积累为一种压抑和烦躁,再随着音乐的音响越来越强烈,诱导幼儿“挣脱”枯燥无味的教学任务所造成的束缚,转而采取自选的发泄行为来满足自己对“不能得到的快乐”的渴望!这正是因为,幼儿不清楚应向着什么样的目标经过怎样的努力才能够得到怎样的快乐!
我不能够肯定:是否经过上面的分析,您大致已经可以了解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了呢?最后再小结一下:正常的游戏快乐应该是一种成长快乐!成长快乐的来源是人的合理需要较全方位、较高水平、持续不断的激发和满足的过程。人的需要的最高境界是自我实现需要,这种需要的激发和满足必然与下位较低层次的需要的激发和满足相互密切联系。我们做教师的,在设计实施和调整教学活动时的主要考虑思路还是一一了解、理解和设法激发幼儿的全方位的合理需要,然后再引领和激励他们奋起努力去满足自己的需要,最后才是需要不断满足所带来的所谓“游戏快乐”和继续游戏的积极投入!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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