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如何处理幼儿园常见问题案例
作者: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7-27
案例一
一天早上,园长巡班是到中二班门口,正好遇到冬冬的爷爷送孩子,只听他说:“快进去吧,你看老师在吃早饭呢,你也要好好吃啊!”园长向班里看去,只见两个老师都坐在桌旁吃早餐,孩子们则自己动手进餐,吃完的孩子散乱无目的地呆在那里。接着,园长巡视了全园,发现许多班都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回到办公室,园长立刻着手分析原因。由于幼儿园位于市郊,很多老师上班的路程都很远,又怕上班迟到,所以常把早饭带到幼儿园来吃,这确实是原因之—。但自己作为一园之长,没有及时注意到这一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却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之后的教职工大会上,园长首先向全体老师做了检讨,指出自己工作的失误之处。并宣布了园务会的决定:今后,食堂将保证每天七点准时为老师们开早饭,园里也将拨出一部分钱在后院装修一个小餐厅,给老师提供用餐场所。接着,园长对教师吃早饭时孩子散乱地呆在教室里的情况予以纠正,告诫全体教师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工作和孩子。
分析与思考
建立良好的教养工作秩序是教养工作正常运转、教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如果缺乏良好的教养工作秩序,必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上案例中,园长因未能扎实地落实入园和早餐这个工作环节,使得教师们纷纷在工作时间进餐,并进而导致孩子入园后没人管理,给幼儿园带来了不良的影响。而且,幼儿入园的时间正是教师与幼儿家长沟通、交流的好机会,教师在这个时候进餐,自然也就失去了与家长交流的机会。
该园长在后来的检查工作中,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从自我批评入手,妥善地解决了问题,其方式、方法还是值得肯定的。
“幼儿园无小事。”任何小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作的失误,给幼儿园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园所管理者必须重视小事,善于从小事中不断完善园所的管理。
案例二
一天傍晚,一位幼儿家长急匆匆地来到园长办公室找我,说她的孩子吴某被陌生人接走了,不知去向……后经了解,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吴某见赵某的爷爷来接赵某,便要求赵某的爷爷带她回去。赵某的爷爷认识吴某的家,便答应了。于是,他在教室门口对老师说了声“老师,我把吴某接起了”,便离开了。当时,正是家长接幼儿的高峰期,教师在忙乱中并未看清接吴某的是谁,只知道是个高个的爷爷。吴某的妈妈来园未接到孩子,而老师又说不出孩子的去向,因此便气愤地找到园长室……
虽然这件事只是虚惊一场,但却暴露了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们经过研究,完善了“交接幼儿制度”。这项制度覆盖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个交接环节(包括入园、中途接送、教师之间或教师与保育员之间的换班、离园等),涉及到保健医生、带班教师、保育员、值班教师及家长等人员,内容全面、具体。
为使“交接幼儿制度”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我们又采取了几条措施:
首先,召开家长会。各班在近期内召开一次以交接幼儿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以后该内容列入开学初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我园交接幼儿的制度,争取家长的配合。同时,让每位家长填写调查表(主要是调查可以接幼儿的人员及其与幼儿的关系等内容),调查表由各班妥善保管,各班要严格按调查表提供的可以接幼儿的人员名单交接幼儿。
其次,幼儿园建立“各班交接幼儿记录表”。每天傍晚,各班总会有少数未被及时接走的幼儿,这些幼儿要由值班教师负责。带班老师必须与值班教师当面交接这部分幼儿,并在上述表上写明这些幼儿的名字,以及可以接幼儿的人员名单。此后,家长每接走一个幼儿,值班教师便在该幼儿的名字后作一记号。
分析与思考
1.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园内肯定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如果偶尔出现了预想不到的事,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有漏必堵、防微杜渐。
2.制度要细,责任要明,措施要可行,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有制度而无相应的责任人,就可能出现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有制度而无具体的措施,制度就无法落到实处;有措施及相关责任人而无制度,一旦出现意外事件,会无“法”裁决。
忠之,幼儿园领导、保教人员和家长,谁都不希望在交接幼儿方面出现差错。因此,只要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家长们就会积极配合的;只要大家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送接幼儿这项工作就一定能做好。
案例三
去年六月份的一天中午,某园食堂发生了一起炊事人员集体吃孩子的东西的事故(每人吃了一个大虾)。当时园领导没有发现,也没有人反映此事。事隔一个星期后,班长与副班长在工作中发生口角,副班长说出了此事,说食堂炊事员吃孩子的东西。听到此事,分管后勤的副主任感到很吃惊:食堂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我园的规章制度很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占孩子的利益,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听到反映后,副主任深入到食堂了解情况。食堂的几位同志承认了此事,副主任又找到了班长,了解吃东西的具体情况。班长承认东西是她让吃的,各班把分剩下的让大伙尝一尝,并表示自己做得不对。副主任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及时召开食堂班委会,让班长在食堂班委会上做了检查。为了达到教育目的,对所有吃孩子东西的人进行了罚款处理,班长罚得重一点,作为分管食堂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虽然未吃,但也有领导责任,自己主动交了罚款,罚款全部记到幼儿伙食账上。
这件事发生后,园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园务会,通报了此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虽有制度,但执行不严。今后,要严格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决不允许此类事情再发生。
分析与思考
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制度执行不严造成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经常在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中遇到,一方面是领导对贯彻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欠缺。制度制定出来并没有万事大吉,这需要上至领导下至教职工一致地贯彻执行。您园的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如何?如果发生上述事故,你们会怎样处理?在以后的合理工作中又怎样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案例四
有一天,王君的妈妈匆匆来到办公室,脸色阴沉,她将手里拿着的信放到桌上说:“郭园长,我想向您反映点情况,今天我着急出差便把事情写到了信里,咱们电话再联系吧。”还没等我说什么,她已经转身出去下楼了。
我连忙把信拆开,从头到尾看完。原来,大班的幼儿八月份毕业,不能再来园了。王君家没人照看他,刘副园长同意他在原来的班上再呆一个星期(当时老师正轮流放暑假)。信中说:“自从王君留班,本班老师总是给孩子脸色看。昨天,王君往游泳池里扔石头,老师批评了他,还说:‘毕业了还不走,总给班里惹麻烦。’孩子现在说什么都不来园了。我们多呆了一个月,托费一分不少交,为什么这样对待我的孩子?园长不处理,我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
看了这封信,我陷入了思考……
分析与思考
评析一∶
按照幼儿园以往一贯的做法,六月底或七月中旬毕业班幼儿应离园,与园里就没有关系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新时期下幼儿教育的性质、任务应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幼儿负责的态度,将幼儿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合理过渡,形成有效的衔接,所以以往形成的不合理的做法要打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什么无偿服务。在保证幼儿学前阶段的教育不间断前提下,幼儿园有责任管理幼儿的生活,让家长安心工作,在此基础上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幼儿园承担起教育及生活管理的责任,履行了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的在会作用,家长会接受,幼儿园有效益,最关键的是孩子受益,这是一件何乐而不为的事呢!
评析二∶
幼儿园是实施幼儿教育的核心机构,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幼儿园担负着双重任务,即教育幼儿和服务家长,这双重任务都服从于在会主义建设的总目标,也是托幼工作的方向。
幼儿毕业离园后,虽然看起来与幼儿园已毫不相干,但根据我国幼儿教育的性质、任务,幼儿仍然是幼儿园的教育对象,家长仍是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作为幼教的核心机构,幼儿园应把所有的学龄前幼儿作为自己的教育对象,并尽力通过自己的工作解决家长的困难,较好地发挥幼儿园的社会职能。如本案例所述,王君小朋友的妈妈没时间照顾他,在王君毕业后仍付了一个月的托儿费,并得到了副园长的同意,让王君在园一个月。那么,幼儿园就应继续收托王君,照顾他、教育他,为其母解决后顾之忧,完成幼儿园的双重任务,发挥幼儿园的社会职能。班上老师把王君当作“外人”的态度和行为是不对的,送样会对王君的心理造成伤害,就更谈不上给家长服好务了。
班上老师对王君的这种态度,一方面说明该老师的素质不够高,她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幼儿园工作的任务、性质,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幼儿教师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没有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幼儿园的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幼儿园的管理者没有加强教师的素质建设,在办园指导思想上有些偏差,即忽视了幼儿园具有福利性的一面,没有充分发挥幼儿园的社会职能。另外,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家长的需求没有考虑周全和充分重视,没有将像王君这样的特殊情况纳入到幼儿园管理体系中,才导致了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
这一事件从实质上讲,属于幼儿园危机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幼儿园的形象,对幼儿园将来的生存与发展会有影响。那么,解决方法应该是:
第一,园长及该班教师公开向王君及家长逼歉,如果王君继续入园,要真正改变态度,如果不继续入园,要如数退还托费。
第二,幼儿园管理者应对教师加强思想教育,坚持职业道德标准,创设良好园风,提高每一位幼儿教师的素质。
第三,加强幼儿园管理,制定出幼儿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管理条例,奖惩分明。
第四,园长要下到第一线,多与老师、家长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
案例五
A幼儿与B幼儿平时在幼儿园里是一对好朋友,经常一起玩游戏,有时也会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执。这一天,他们为了一件玩具吵了起来。争吵之中,A幼儿在B幼儿的腿上抓了一道伤痕,B幼儿也不甘示弱地抓伤了A幼儿。由于幼儿并没有向老师报告这件事,老师完全不知情,直到双方家长来接孩子时才发现各自孩子身上的伤痕,于是双方家长就争吵了起来。老师则认为孩子已经交到了家长手中,幼儿又不曾向她报告,故把这件事置身事外,并投有对这件事进行调查和劝架的疏导工作,导致双方家长越吵越激烈,谁也不肯让谁。A幼儿的家长甚至还恐吓B幼儿的家长说:“如果我的孩子有什么问题,你的孩子也别想活!”结果,B幼儿的家长就因为这句话感到既害怕又担心而报了警。
分析与思考
这起纠纷刚好发生在星期六下午,园长已经离园。园长在星期一上课时间获悉此事后,便立即采取补救与协调工作。园长首先向两位幼儿的负责教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再把两位幼儿叫到办公室来,在检查他们俩的伤势后,详细对证事情发生的经过与两位幼儿在事情发生后的反应。园长发现除了伤痕还没有痊愈外,这件事对两位幼儿幼小的心灵也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于是,园长电约双方家长亲临面谈。园长先代表园方向他们道歉,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双方家长叙述一遍,然后进行劝说,分析报案对事情造成的严重性,让家长意识到事情的僵化与双方家长的争吵对幼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促使他们去销案。
双方家长在园长的协调下,彼此敌意也渐趋缓和;同时家长也觉察到这两天(星期六、星期天)孩子的确寝食难安,失去了原有的天真与活泼,对孩子的身心的确起了不良影响。斟酌情况后,他们都表示愿意销案和解,冰释前嫌,而A幼儿与B幼儿看见家长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心中的恐惧与不安顿时消失,他们的脸上再现灿烂的笑容。这起冲突与纠纷在园长的耐心调节与诚挚致歉的工作原则之下,终于取得了家长的谅解和接受,双方家长与幼儿带着舒畅与平静的心情离开了幼儿园。
我认为,针对文中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1.强化岗位责任制
园长有必要强化园内教师的岗位责任感,使教师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感。本事例中,家长的争吵虽然是发生在放学后的时间,但家长发生争吵的起因却是幼儿在园内发生的纠纷事件,教师本身应该自觉其责任意识,立即采取适当行动,让双方家长面对面地了解事情的真相,避免互相指责、谩骂。园长需把握时机,让家长们心平气和地聆听解释,同时还要设法从中斡旋,促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不是采取不闻不问、置身事外的态度以致把事情闹到警察局。
2.明确幼儿园以保教或教养工作为中心的宗旨
幼儿园应让家长明确幼儿园的任务是:依据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以促进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两幼儿争吵与打架的行为是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也是幼儿学习如何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性的过程,是幼儿个性品德锻炼与实习的机会。身为家长与教师,不可一味地呵护着他们,应该培养幼儿的独立自主性,使之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长和教师不必为之小题大做,动怒气、动干戈,这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与成长是有害而无益的。
3.做好家长工作是当务之急
园长从这件事情得到一个启示:成立“家长委员会”是当务之急。幼儿园有义务主动承担指导帮助家长的责任。建立家长委员会,可以加强家长与幼儿园的联系。无论是幼儿与幼儿还是教师与家长,出了问题都可以遇过这个渠道使幼儿园与家长达到相互了解、理解,建立一种相互信赖的关系,从而迅速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施与行动来解决矛盾、困难与纠纷。正如这起事件,如果有家长委员会去处理的话,事件就可以迎刀而解,幼儿的身心也不至于受到伤害。
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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