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普惠 提高质量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作者:邓睿  来源: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上传时间:2016-04-1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为新时期学前教育事业指明了方向。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坚持公益普惠、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重庆市学前教育发展也到了关键的节点上,下一阶段如何谋篇布局做好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如何科学、合理、扎实推出相关具体举措,关系到学前教育战略地位的切实落地,关系到教育公平的真正实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热切期待能否得到有效满足。
  一、认真分析现状,准确把握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形势
  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截至2015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416所,在园幼儿91.5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在园幼儿普惠覆盖面达72.4%,初步构建起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11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整体发展思路,启动实施第一期和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五年来,市教委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实施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综合奖补,幼儿教师国培计划,贫困幼儿资助等四大类、八大项国家学前教育重大工程,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具体来看,一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明确了"市级统筹、区县(自治县)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市、区(县)两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落实了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二是财政投入大幅增加。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大了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学前教育不低于3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投入城乡幼儿园建设总资金达到40亿元。三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增加。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015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含班、点)从2010年的6594所增加到2015年的7416所。全市在园幼儿从2010年的70.9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91.5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70.9%提高到2015年的79%。四是通过采取实施奖补、加大资助力度等有效措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全市普惠性幼儿园从2011年的1064所增加到2015年的4220所,在园幼儿普惠覆盖面达72.4%。五是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从2010年的3.57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7.19万人,其中专职教师增加了近三万七千名。将公办、民办幼儿教师统一纳入国培、市培和区县级培训体系,2011至2015年间,国家级、市级共培训幼儿教师25863人。六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启动建设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制玩教具配备标准、幼儿园参考食谱、教师实践资源包等。七是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结合本地特点开发游戏资源,实施科学保教,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八是加强宣传,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建设开通了重庆学前教育网、各区县学前教育网和重庆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从2012年起向全社会公开动态发布所有幼儿园信息,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氛围日益浓厚。
  但是,由于底子薄、基础差,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一些突出问题还制约着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分布不均.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和城镇普惠性民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幼儿园教师量少质弱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队伍流动性较大;四是幼儿园办园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
  全面实现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参与,扩大资源总量,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保教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保教质量,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6年,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在即将编制的第三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中,我们要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来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用-项项成果来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关切。
  二、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扩大我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享受公平的教育,是每位孩子的权利,其前提是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政府是实施教育公平的主体,实现教育公平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为保障每位孩子在学前教育阶段享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政府必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含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大功能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编制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力求突破"两个重点":一是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二是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积极鼓励、采取措施促进农村乡镇利用闲置校舍和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及增设幼儿班,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区新建一批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每个街道至少有2所普惠性幼儿园。同时,利用闲置校舍和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班),依托村校附设幼儿园(班)。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由乡镇中心幼儿园采取办分园、设幼儿班(点),相邻村联办幼儿园(班)等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保障农村儿童入园。二是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参照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缓解人口密集地区幼儿入园难问题,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直是重要的途径。通过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政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所在区县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已有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是我市学前教育的生力军。民办园和公办园一样,为社会提供了学龄前儿童教育平台,特色鲜明的优质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高,受到家长和社会广泛好评。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民办园在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做到支持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一是进一步落实好民办幼儿园在土地、建设、税收、审批登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二是财政设立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加大民办园投入。三是健全奖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大力引导并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
  三、加大财政投入,深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投入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之关键,是提升学前教育水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初步建立了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进入"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最大限度地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支持力度。除继续鼓励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实施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外,将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区县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质量,引导和激励区县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普惠性幼儿园配备玩教具,完善保教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
  要逐步完善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中央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市定标准基础上提高本地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以满足普惠性幼儿园正常运转需求。
  要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将资助范围扩大到所有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精准资助。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不因贫困而失学。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资助学。
  四、强化师资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保教能力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适应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园长、教师队伍,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是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
  首先,要按标准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带动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我市现有学前教育师资仍然较为缺乏,特别是农村地区幼儿园,师资缺口更大。要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有计划、按比例地充实幼师队伍。
  其次,要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广大幼儿教师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政策倾斜。将"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作为普惠性幼儿园评定的必要条件。
  第三,要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合理调整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积极培养"3+2"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完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制度,为全市培养一批"师德好、业务精、留得住、有专长"的本专科层次优秀幼儿教师。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国培、市培、区县培训以及园本培训分类实施,相互衔接,推进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加大面向农村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还要以培养名园、名园长、名幼师为目标,加强幼儿教师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学前教育带头人,推动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
  五、加强管理指导。着力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要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准入标准,把好幼儿园入口关,全市一级园不低于30%,二级园达到40%以上,三级园控制在20%,已审批合格但未达等级园控制在10%以内,全面取缔无证非法办园。坚持幼儿园年检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工作、安全、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幼儿园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要加强游戏活动指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游戏活动指导责任区制度,教研机构要充实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教业务、游戏活动的指导。完善市、区县、片区、园四级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乡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得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能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立足日常教育实践,定期开展教研、游戏活动等交流学习,及时解决幼儿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
  要不断提高科学保育教育水平。学前教育是教育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各类幼儿园应当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把尊重每个幼儿的学习特点和发展需要放在幼儿园一切工作的首位,将有效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获得发展放在保教工作的首位,而不是片面追求办园规模和幼儿园名气。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推进保育教育改革,合理制定适合孩子的保教内容和方法,特别是要将科学的教育理念转变成教师的教育行为,落实到保育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从创设良好育人环境和落实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要求入手提高保教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发本土化游戏,加强师幼互动,引导幼儿自主学习、主动探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还要扩大视野,借鉴国际学前教育先进经验,从发动部分条件具备的区县和幼儿园开展试点入手,逐步在全市推广玩游戏、讲故事,促进我市学前保育教育取得更优发展。

摘自:《今日教育幼教金刊》2016.01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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