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童话的荒诞与幼儿的审美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6-02-23

    导读:怕这个故事他已听了很多遍,甚至连“咕咚”和“扑通”的象声词都记得那么清晰,他多半还会像第一次一样捧腹大笑,一样紧张,一样期待着结果的到来。正是在这种心理波动的高潮的冲击下,审美主体自身的思路、情感和情绪大为开放,幼儿想像的天性被迅速地诱发和释放出来,使他们获得了难以言喻的审美享受。
  爱听、爱看童话是幼儿天性使然,童话也确实比其他艺术形式更易渗透进他们幼稚的心灵。童话创作多以“幻想”的方式实现。“幻想”为了实现“愿望”,常常驾着夸张、变形的“马车”奔跑在思维的羊肠小道上,于是“荒诞”产生了。
  “有一次我在上海看见一个中国人,他的耳朵长得非常大,大到可以当披风,下雨的时候,他就钻到耳朵底下去,又暖和、又舒服。当天气特别不好的时候,他就请他的朋友和熟人住在自己的耳朵里”。(《长袜子皮皮》)这样的叙述在童话作品中俯拾即是,它们通常违拗常理,荒唐可笑,没有铺垫、没有因果关系,甚至没有明确的目的想要说明一件事、阐明一个道理,几乎找不到什么是非评价标准,提供给幼儿的只可能是一种轻松的快意。这可以从童话作品创作的三大母题中体现出来。
  一、“荒诞”在童话三大母题创作中的体现
  (一)“爱的荒诞”
  “爱的母题”作品中透露的是“成人对儿童的眼光”,这“眼光”里充满爱护、帮助、祈愿和期待。怀有这份心境,这类作品所提供的周围世界是和蔼的、友好的、纯净的。就算为了教给孩子某种“自我保护”的意识,把某种丑陋的、黑暗的东西“摆出来”,也是一笔带过,成为最终被“猎人”征服的“大灰狼”而已。在这里,可爱的“小红帽”可以死去一千次,而最终的结局是“又活过来了”;昏庸的国王,他一丝不挂地可笑;“豆蔻镇的强盗”,他懒惰得滑稽,只是一个提供表演的“小丑”。最糟的事情会在偶然中“转机”,在善恶交错中给幼儿无限的惊奇、不尽的期待和永远的不绝望,归宿终究会是好的。这类作品有这么一个图式:“在孩子的身后跟着一只狼,而狼则被猎枪瞄准了”。“善”在此类作品中流动着,带着母亲的慈爱父亲的明智抚过每个孩子。这类情感在早期格林兄弟所撰写的童话中得到了最广泛和深刻的体现。它们大多来自民间,“大多没有教育目的读来如行云流水,有信口开河之妙”可以说“信口开河”一词最为贴切地表达了这种“荒诞”表现形式的行文特征,即一种不从逻辑出发的真实性。如“小红帽”作为人怎能被“吃”了又“活”过来?大灰狼怎么能连肚皮被剪开都没有疼得醒过来?“青蛙”被摔了一下怎么就变回了“王子”?怎么每场结局几乎都是“王子和公主从此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种有点放纵的“信口开河”似乎一直乐此不疲地上演着,它所蕴藏的美和善构成了童话荒诞世界的流行色和旋律主体。
  (二)“顽童的荒诞”
  儿童文学作品审美的主体是儿童,因此他们的“眼睛”才是“美”与“不美”的最直接标准,他们的心灵是自由的,受社会规范限制较少。那些成人要靠理性、逻辑、经验去证明或推翻的事物,幼儿却觉得即使再稀奇古怪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这种“理所当然”的逻辑没有严格的程式,也不以日常经验为检验尺度,因此被称为“类逻辑”(伪逻辑),它在“顽童母题”作品中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如伪成年律、“斯彭克”律、错位律、奇组律等。
  1、"伪成年律。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有一句经典:“(婚姻)里面的人想出来,(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而在人生的不同年龄阶段也有着这种类似的状态:“小孩子想快快长大成人,大人想变回童年的孩子”。稚嫩对成熟有着天性的渴求,这一点在孩子身上体现得极为明显,这是“一种渴望参与生活,独立不羁和受人尊重的人类本能愿望的体现”。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的言谈举止不可能像成人那样自然贴切,如果真要扮成成人的样子,那份怪诞滑稽将不言而喻。林格伦在《长袜子皮皮》中塑造了一个顽皮的“小大人”皮皮的形象,尽管只有9岁,但她对于同龄的孩子却表现得很“理智”:“你们得早点回家,因为如果你们现在不走,你们下回就来不成了,那就太遗憾了”。在9岁的孩子口中,这些话变得滑稽老成了许多。在这类作品中,那些挺身像父亲一样保护“弟弟”的小哥哥、那些像皮皮一样的“小大人”,体现了儿童的自主、力量、自由和快乐的梦想。这些梦想以荒诞滑稽的形式存在着,属于“顽童”,属于渴望长大的孩子们。
  2、“斯彭克”律。如果说“伪成年”的心理是人类渴望“进步”的一种本能,那么“斯彭克”律便是幼儿毫无逻辑而言的“思维漫游”了。
  “斯彭克”最初来源于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个词连同这部作品都来自于一个躺在病床上的7岁的小女孩奇妙的思维。即兴而来的词语,甚至她自己都不明白这个词的具体含义:一会儿“不是吸尘器,可能是一根涂成蓝色的旗杆的顶点”,一会儿又可能是“人们踩进泥浆,从脚趾缝里发出的声音”,或者是一种“病”,可能自己会患上它??这是一个思维跳跃不停的小女孩,她给现实的东西添缀了迷人的光环,并在心中“追根究底”,丝毫不认为那只是出于自己一时的灵感、在现实中可能找不到“印证”的事物。她毫不担心,只要她在某一刻看到了某种既成的东西,也许它就是她的“斯彭克”。这种幻想蹦跳着,无拘无束,毫无铺垫,没有因果,只是一种思想的认定,并为此执着地寻找或证实,这种现象便是“斯彭克”律。它属于孩子思维的荒诞外壳,反映了某种追求的激情。
  3、"错位律。所谓“错位”便是在“经验世界里具有稳定秩序的结构关系在儿童世界里常常会被颠倒、互换和对转”。在荒诞童话作品中真与假、现实与梦幻的错位是普遍存在的,如《青鸟》中所描绘的梦境与现实的推进关系,再如《长袜子皮皮》中的皮皮把人们视为苦恼的“雀斑”当成一种美:“要是你们能搞到一种药物,越抹脸上雀斑越多的话,你们可以给我寄个七瓶八瓶的”。孩子的“叛逆”审美反映了一种“儿童式的思维”,成为一种新视角:让帽子戴在拳头上不是挺合适的吗?棍子骑在胯下不是很好的一匹马吗?
  4、奇组律。“奇组”是指外部世界中彼此互不相干、没有因果关系或空间结构关系的事物被“拉扯”在一起。如《格林童话》中的《六个好汉走遍天下》,当老兵遇见那个把帽子戴在一边耳朵上的人,他所得到的答案是:“我要是把帽子戴正了,就会出现严寒,天下的鸟儿都要冻死,掉在地上”。戴正了帽子和出现严寒之间便是一种不同寻常因果关系的奇异组合。再如《耗子,小鸟和香肠》,这三个看似毫无瓜葛的东西竟然成了“好朋友”。在孩子的思维里,几乎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在一起的,解释不出什么因果和用意,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但又会被这种奇妙逗得乐不可支。
  “顽童”的荒诞是一种思维的无边延伸,必要时还借助外援(如《敏豪森奇游记》中的敏的“吹牛”),他们让这个本来多姿多彩的世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怪诞不堪,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思维带来的笑声和惊喜,并由此引发了审美愉悦感的突破。
  (三)“自然的荒诞”
  奇妙无穷的“自然”是人类探索的永恒主题,而这一主题对孩子的吸引又是那么强烈和深刻。在孩子眼中,自然是个富有生命力、尊严和情绪的世界。他们没有根深蒂固的征服自然的欲望。自然是他们的朋友,共欢喜共悲伤共成长。我们经常能听到出自幼儿口中这样的话:“妈妈,他们摘花,花不疼吗?”这一个“疼”字把孩子心灵的纯净与柔软放在了阳光下,熠熠发光。在“自然”的母题下,自然与人类是对等的,人类更多的时候是处在自然力量之中的,它反映的是“孩子和成人共同的目光”。人与万物的交往像同类间的相处,尽管这无论是从“现实”的角度(发音器官、思维水平、交流手段等等差异太多)还是从“逻辑”的角度(据“现实”所引发的可能性)来讲都是困难重重,荒诞得“不可思议”的,但这种“不可能式”的荒诞却反映了人类与外部世界对话和实现信息交流的本能,表达了人类共同的精神需求和审美呼唤。野生的“爱丽莎”终究要离开自己的“人妈妈”,这是一种宿命和现实,可作者却“人性化”了“她”,使她与“人妈妈”的离别像母女的别离。人类要拒绝的是“孤独”和“无助”,渴望心灵找到一个突破口和皈依的理由。因此,“自然”的母题是人类进步的一种思维轨迹,从把万物“拟人化”到自然“人性化”再到人类“自然化”,这是一种很高的领悟。在此,“荒诞”只是一种工具和外套,给人们能量和温暖,并给予一种心理上的保护。在“自然母题”的审美背后,隐藏着人类的一种保护“完整性”的愿望:既要保护被人类破坏的大自然的完整性,又要保护因破坏而同时受损的孩子心灵的完整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审美要求的变化,儿童文学的审美也在更新着。当今,人们的社会审美需求逐步转向轻松、娱乐方面。“荒诞”童话不仅在童话领域,而且在整个儿童文学领域冲击了几十年来把童话和儿童文学当作教育儿童的工具的传统模式,“荒诞”在三大母题中成了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它的实质是一种假想、一种宣泄、一种表达、一种补偿、一种审美呼唤和精神需求。
  二、“荒诞”童话的美学特征与幼儿的审美心理
  “荒诞”往往寓含着作家对现实生活深切的感受,是童话作品表达对现实认识和见解的一种绝妙形式。所谓“荒诞”,实际上并不是指作品的本体性质,而是就作品在读者心中激起的感受而言。作品采用幻想形式,内容多具有抽象性,情节、人物、环境都经过大幅度的夸张和变形,离形求神,给人一种强烈怪诞的感觉。由于描写对象的改变和教育目的的淡化,“荒诞”童话不再把“荒诞”视为达到一定教育目的的手段,而视它们本身为目的,强调它们在作品中不可替代的美学价值。
  “荒诞”童话在美学上有两个主要特点:其一是新奇、热闹。“荒诞”童话作品的叙述层次不具有细节的真实性,大幅度的夸张、变形改变了事物、人物之间的正常比例和关系,在人们面前展现出一个和日常经验完全不同的新奇世界,如《绿野仙踪》中的“奥茨国”、《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地下世界”等。“热闹”不是就作品的本体性质,而是就作品人物、环境等夸张视觉意象在读者心里激起的感受而言的。热闹常常是由夸张的动作引起的,如俄罗斯民间童话《拔萝卜》——“小耗子拉小猫,小猫儿拉小狗儿,小狗儿拉孙女儿,孙女儿拉老婆儿,老婆儿拉老头儿,老头儿啊拔萝卜。他们拔了又拔,把萝卜拔出来了”,只有一个简单的情节,却由于夸张的动作描写,让读者感受到了场面的热闹。其二是滑稽、怪诞。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物身上,且多与作品的内容有关。滑稽是由于矛盾、不和谐引起的,这种不和谐常常是由于人物的形貌、动作、语言、行为、思想滑出常规,和一般人相背离。怪诞是异常,是将事物陌生化,压制事物在日常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的那些性质,在事物和读者之间造成距离,打破读者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不寻常的性质,如中川李枝子笔下的“不不园”、严文井所描绘的“下次开船”等。
  无可否认,“荒诞”童话一直在幼儿中受到较为普遍的欢迎。作品在读者中的接受情况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作品和读者审美意识的契合程度。只有当作品提供的外来图像和读者审美意识中已有的经验图像部分重合,读者通过阅读能将作品中的审美潜能发挥出来并重建审美对象时,作品才能为读者接受或受到他们的欢迎。不同读者的审美意识结构是不同的。“荒诞”童话以新奇、热闹、滑稽、怪诞为主要美学特征,这些特征主要与作品的表现形态及幼儿的生理快感相联系,在美学类型上属于较低的层次。
  一般来说,一方面,幼儿的身体和文化都处在迅速变化、增长的时期,快速进行的新陈代谢使他们充满生命的活力,过剩的精力和无穷尽的求知欲使他们本能地爱好活动和向往新奇;另一方面,幼儿在感情上不够细致、丰富,对事物的认识也不可能深刻,这就使他们在感受事物时具有浅层次、粗线条的性质。只有那些色彩鲜艳、人物外形奇特、内容简约单纯、动作幅度大、频率快的作品,才能刺激和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荒诞”童话正是从这两方面契合了幼儿的审美意识,不仅展示了一种自由活泼的现代美学心态,而且充分满足了幼儿自由幻想、无拘无束的游戏精神,及追求新鲜、变化、刺激的审美心理和阅读趣味。不难想像,当孙悟空随性情大闹天宫时、当从德国归来的明希豪森男爵海阔天空乱吹一气把最起码的常识和逻辑扔到一边时、当阿丽思跟着那只口袋里还藏着一只怀表的野兔跳进那个掉不到头的神秘黑洞时,这一切怎能不引起幼儿意外的兴奋,使其心中滋生一种痒痒的蠢蠢欲动呢?这种意外新鲜而奇特,带有神秘和荒诞的色彩,不是简单吸引和炫耀,而是一种思路上和情绪上的突破,它使人获得一种突如其来的痛快淋漓感。这意外突发的美感,是狂野的、蛮勇的、荒诞的、放纵的,但它确实能令儿童“身陷其中”。哪怕这个故事他已听了很多遍,甚至连“咕咚”和“扑通”的象声词都记得那么清晰,他多半还会像第一次一样捧腹大笑,一样紧张,一样期待着结果的到来。正是在这种心理波动的高潮的冲击下,审美主体自身的思路、情感和情绪大为开放,幼儿想像的天性被迅速地诱发和释放出来,使他们获得了难以言喻的审美享受。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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