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发挥家园合作的教育作用

作者:李丽   来源: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上传时间:2013-12-04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可见,家园合作共育在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目前,很多幼儿园开始采用活动的形式,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合作,如运用“家长开放日”、“体验活动”、“亲子活动”等形式开展家园合作。这些形式的家园合作收到了很大的成效,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以安徽省合肥市某幼儿园一次“亲子游活动”为例,反思这种家园合作方式的可取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对策,以期更好地改进家园合作。
      一、“亲子游活动”案例
      安徽省合肥市A幼儿园属于民办园,大、中、小各有两个班级,共约240名幼儿。2012年4月20日,正值春夏季节更替,该园组织了到植物园的一次亲子游活动。
      在该次活动中,笔者以观察者的角色被分配在中一班,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全程的观察和记录。班车8:40从幼儿园出发,在孩子们欢快的歌声中,约半个小时顺利到达了植物园。到达植物园的第一项活动是主班黄老师指挥家长和全班幼儿拍照留念。接着是自由活动时间,家长可以带领自己的孩子自由活动。黄老师陪同在一位熟悉的家长身边一起游览植物园,其他教师则在原地休息和看管物品。自由参观结束后,教师发放了幼儿园准备的简单午餐。午餐后,是亲子游戏环节。首先是做亲子丢手绢的游戏。对于这种形式简单并广为人知的游戏,家长都有一种很久违的感觉。所以,在此游戏中家长和幼儿配合默契并且参与游戏的积极性都很高。接下来的游戏是“亲子配合走”。规则是,每次选出三对幼儿和家长,家长站在幼儿身后拉着幼儿的衣服,曲蹲着和幼儿一起前行,最先达到终点者即为优胜。比赛中,幼儿的积极性非常高,有的幼儿乐此不疲地尝试了好几次。而家长的积极性则不高,有的幼儿妈妈以穿着高跟鞋为由而没有参与游戏,还有的家长频繁地接听电话,导致自己的孩子无奈地等待而失去了参与的机会。亲子游戏结束后,本次亲子游活动也接近了尾声,在教师的组织下,幼儿和家长乘坐校车返回了幼儿园。
      二、家园合作中寨子游活动的反思
      (一)活动形式活泼、过程真实,但对教育价值的关注不够
      本次家园合作采用了亲子游活动,区别于以往静态的家园合作,活动形式较为活泼。在活动中,幼儿在家长、同伴的陪同下玩得非常的开心。此外,相比较家长开放日等园内活动而言,植物园的环境能使幼儿身心放松,亲子游戏中幼儿的表现也更加的真实。在和家长、同伴、教师共同相处时,幼儿可能会表现出与在幼儿园、家庭中不同的行为。
      然而,园方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活动本身具有的教育价值。一方面,植物园可以帮助幼儿获得植物的有关知识,培养幼儿热爱植物、保护环境的意识,这可以弥补园内幼儿科学教育的不足。然而,在整个活动中,笔者几乎没有观察到家长和教师有意识地去指导幼儿认识植物、比较植物的异同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另一方面,活动中幼儿真实的行为表现,也能够为教师和家长进一步了解幼儿以及在以后的幼儿园教育中更加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提供一些参考。但是,教师没有特别观察和记录个别幼儿的“异常”行为,并且在活动结束后也没有和家长就这些幼儿的行为进行评价。
      (二)活动能够吸引家长参与,但家长真正参与的机会少
      吸引家长参与到家园合作之中是实现合作共育的重要任务。很多的研究者和幼儿园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也相应地推出了各种形式的家园合作来吸引家长参与到合作之中。如本次的亲子游活动,活动形式吸引了大量的家长参与到活动中,并且从家长们洋溢着微笑的脸上,看得出他们对活动的兴趣还是很大的。然而,家长的这种“参与”仍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主动参与到活动之中。从活动地点的选择,到交通工具的确定,再到活动内容的组织安排等,都是园方一手操办的,没有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如在亲子游戏环节,教师事先没有和家长商量游戏内容和类型,也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所以在亲子配合走游戏中,有很多的家长因为穿着高跟鞋而不方便参与其中。
      (三)有助于积累经验,但园方自身较少总结
      本次亲子游活动,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将活动地点选择为植物园,并且是全园的幼儿和幼儿家长参与其中。对于这种参与人数众多的家园合作活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家园合作质量的提高是对园方组织者的一次较大的考验。因此,这种活动的顺利进行能够为今后开展类似的活动积累丰富而有益的经验。但仅仅一次活动的完成还远远不够,活动开展之后,园方应积极召开讨论会,请全园教师探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鼓励教师自我反思,同时也应该邀请部分家长参与其中,认真倾听家长的意见,为进一步开展家园合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然而,据笔者了解,亲子游半日活动结束后,园方没有组织相关总结、讨论的活动。
      三、改进家园合作的思考
      (一煨高教师教育意识,更新家长教育观念
      家园合作的重要意义是通过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支持合作、资源共享等途径,最终使幼儿获得身心健康的发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所以,作为受过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的幼儿教师在全面掌握幼儿园教育内容和尝试新形式合作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契机,联合家长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
      此外,家园合作是双向互动行为,这也十分需要家庭的积极配合。然而,在很多家长的观念中教育是幼儿园的任务,或者过于注重幼儿的知识学习。家长的这些观念也是造成家园合作中教育性缺乏的一个十分不利的因素。要更新家长的教育观念,园方就需要向家长大力宣传科学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师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且相关的幼教法规、政策也鼓励幼儿教师发挥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强调,教师有责任“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这就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加深自己的理论修养,在家园合作共育中,重视自己的教育职责,从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自己所学的最新教育理念对家长进行有针对的指导。
      只有家长和教师的教育观念实现了同步,才能在家园合作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富有成效的适时教育,家园合作共育的成效才得以彰显。
      (二)建立平等的家园合作关系
      在本次活动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家长真正参与的机会少,并且受限制,是合作中家园双方地位不平等的一个表现。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师以教育专家的身份自居,并且家长也认同他们的这种身份。因此,在合作交流中,就会形成教师主动教育、家长被动听从教育的情形出现,这就导致了教师的地位“高”于家长的地位。而另一方面,教师过于强调幼儿园的服务任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他们对家长的要求更是“有求必应”,因此与家长交流时过于表面,报喜不报忧,此时教师则把家长提升至较高的地位。因此,要解决家园合作中这种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最重要是从教师入手。教师应该认识到在对幼儿的教育中,家长也有充分的发言权,因此应转变“教育专家”的角色,摒弃主从观念,树立平等意识,把家长当作合作的伙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主动性,提升教育的积极效果和儿童的发展水平。如本次参观植物园的活动,幼儿园可以在活动之前给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家长的意见,如家长感兴趣的活动方式、活动地点以及时间安排等。此外,也可以充分利用家长资源,请在植物研究方面有特长的家长带领幼儿、家长们一起参观植物园并作植物知识的讲解。这种做法丰富了家园合作的活动内容,能够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在活动中也提高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对于家长而言,亲身参与到活动中去,能够使他们更加深入了解到幼儿园的保教情况,同时也丰富了自己教养孩子的知识和技能。
      (三)多种活动形式结合,加深家园沟通、了解
      形式单一的家园合作很显然无法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多方位的合作和引起家长足够的参与兴趣。因此,要“动静结合”,采用多种形式,吸引家长全方位地参与幼儿园教育。
      如上所述,亲子游活动是一种“动态的”家园合作形式,它能够帮助教师和家长发现幼儿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在亲子活动结束后,园方应开展一些其他相关的活动,如家园讨论会、家长会等。积极商讨在亲子游活动中幼儿表现出的一些问题,通过讨论能够进一步加深家长和幼儿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仍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笔者认为合肥市A幼儿园的家园合作仍是一次较为成功的尝试。这次合作成功地吸引到了家长的参与,并且通过亲子游戏使家长感受到乐趣的同时也观察到孩子和在家中不同的行为表现。相信这次家园合作,能够使很多家长意识到参与幼儿教育的必要性。然而,仅有这样的一次活动对于家园合作而言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园方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将这样良好的合作坚持下去并不断地完善,才能够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
原载《教育导刊》,2012.1l下.68~70
编辑:cicy

上一篇:家园共育:三个家长工作案例分析

下一篇:做好“生活式早教”

相关文章

周排行

专题推荐

中国式“教师梦”谁来圆?
中国式“教师梦”谁来圆...
“理想杯”优秀园长风采颁奖典礼
“理想杯”优秀园长风采...
微专题:细节决定成败——半日活动的设计与实施
微专题:细节决定成败—...

点击上面的按钮,一分钟
成为"幼儿教师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