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发展亟需教师编制保障

作者:成锡锋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4-10

  尽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然而相对于其他阶段教育,幼儿教育在较长时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011年起国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幼儿园数量逐年增加,但幼儿教师编制短缺的问题却在多数地方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

  

  以笔者所在的吕梁市为例,目前在园幼儿约78379人,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需保教人员7000多名,但实有在编幼儿教师仅1798名。为保正常运转,多数幼儿园只好聘用临时代课教师,而这些教师工资收入及其相关待遇都很低。由此带来的问题,一是由于要出资聘用教师,幼儿园正常办学经费常被大量挤占挪用,学前教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无法购置,影响了常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二是本应彰显教育起点公平的学前教育,由于没有合格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和幼儿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三是聘用的编外教师,专业职称和社会保险难以及时办理,其他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容易形成新的社会问题;四是由于在编教师少,公办幼儿园不能得到全方位的公共财政支持,家长缴费成为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的主渠道,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打折扣。

  

  幼儿教师短缺的问题如不能得到尽快解决,势必使许多孩子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为此建议国家在发展学前教育时,要全面普及与质量提升并重,园所条件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并重。国务院应明确“本届政府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的科学内涵,通过顶层设计和高层放话为学前教育教师编制提供政策保障。没有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的省市要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为幼儿教师入编提供制度保障。为使教师入编不因地方财政乏力而搁浅,建议按照“中央支持(基本工资)、省级统筹(绩效工资)、县级配套(地方补贴)”的原则,建立以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为主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要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奠定人才基础。要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教师,实行工资和社会待遇倾斜政策。要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和教师待遇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评估。同时,特别建议全国人大能适时制定学前教育法,以便依法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从而确保学前教育公平健康发展。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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