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4-08-26

  
  为了便于管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资源的可回收利用的意识,真正发挥垃圾箱的作用,特规定如下:
  
  一、园内2只分类垃圾筒,分布在幼儿园大门边。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必须将各类垃圾按规定投入垃圾箱内。其中,分类垃圾箱仅供校园内随手拾起的轻便垃圾投放,然后由专门人员集中倒入垃圾回收桶。室内清扫的垃圾均应直接投放于垃圾回收桶。
  
  二、幼儿园内垃圾实行分类归放:
  
  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投放。
  
  具体如下:
  
  不可回收垃圾(别名:有机垃圾、餐余废弃物、湿垃圾)包括:瓜果皮、蔬菜、剩饭菜、变质食品等 。
  
  可回收垃圾(别名:无机垃圾、可再生废弃物、干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织物等 。
  
  有害垃圾(别名:危险废充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 。
  
  三、园内垃圾的清运由外场地清洁工负责,做到当天垃圾当天清倒。
  
  四、幼儿园设置清洁卫生责任区,由保洁员负责责任区内分散垃圾的收拾及检查。班内的垃圾由保育员具体负责,做到当天垃圾当天清倒。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无异味。
  
  五、可回收的垃圾和有害的垃圾统一归放到资源回收站,由门卫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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