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勤规定制度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2-08-16
1、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2、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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