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策略:一起意外事故引发的管理应对策略

作者:朱玉华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第二幼儿园  上传时间:2010-05-05
案例:
初冬的一个周五。上午8:20,一位来园实习的男教师在带领中班幼儿晨间锻炼,见宁宁跑得满头大汗,便招呼宁宁过来休息,但不到两分钟,又让宁宁去玩了。不一会儿,宁宁转身跑步时和实习老师背靠背撞上了,男老师退让不及倒在了宁宁的腿上。实习老师以为没什么便让宁宁坐了一会儿,又给他揉了揉。见宁宁不能走路了,实习老师抱着他来到保健室,保健医生赶紧通知家长并带着宁宁去医院诊治。没多久保健医生打来了电话:“园长,宁宁腿骨折了,伤的部位在膝盖运动关节上,可能会影响今后活动,需要手术住院。”“好的,我马上去医院和家长见面,你先给宁宁安排住院。”多少年幼儿园没出事故了,我赶紧放下手上的事,在去医院前来到出事班级了解情况。
“童老师,你今天是主班,知道这件事吗?”我问。
“不怪我们,是实习老师撞到宁宁腿上的。”工作3年的童老师认真地回答。
“实习老师带着幼儿晨间锻炼,你们在哪里?”我又问。
“他们先带孩子下楼去操场的,我跟家长在谈话,班上杨老师在给一个孩子喂早饭。后来我就到操场了,宁宁被撞到我也没看到,我在组织另一半孩子活动。”
“我们说过孩子在哪老师就应该在哪,你怎么不跟着孩子下楼呢?”
“今天是他们实习的最后一天,孩子又喜欢他们,我就让他们带下楼了。”童老师一脸委屈和焦虑,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问清楚了出事时的情况,就奔向医院。到了医院大家都在手忙脚乱地找医生,走廊上情绪激动的宁宁父母埋怨的言词不绝于耳。我们安排好宁宁住院后,和家长进行了沟通:“宁宁受伤了我们很难过,幼儿园会处理好这事,该幼儿园承担的责任幼儿园决不逃避,眼下我们要给宁宁及时的治疗让宁宁的伤痛减轻,这个目标我们和你们是一致的。”宁宁父母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也愿意配合医生。因为宁宁不能自理,幼儿园安排了和宁宁熟悉的老师到医院值班,稳定宁宁的情绪,让宁宁在医院期间有老师陪伴。同时我们和实习学校取得联系,让他们也及时派人过来给予必要的安慰,共同帮忙找最好的医生治疗,将伤害的后果降低。
幼儿园多次积极主动地和宁宁家长联系,园长和班级老师多次到医院探望宁宁,帮助解决困难。知道宁宁牙齿不好影响进餐,幼儿园特地把牙科医生请到病房,并联络车子多次将宁宁送到口腔医院补牙,在宁宁生日那天又买了礼品。在和实习学校交涉前,幼儿园又预先支付了住院费及护理费。
在与家长沟通并初步取得家长的谅解后,对实习教师在活动过程中与幼儿相撞并导致幼儿受伤这件事,如何分清责任,如何进行善后并赔偿,我约请律师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在大概了解事情的经过后问:“碰撞时主班教师在班上吗?”
“在。”
“在干什么?”
“在组织另一半幼儿活动。”
“在幼儿园接受实习生来园实习时,有没有与实习生派出学校和实习生本人签订过安全责任协议?”
“没有。但幼儿是实习生撞伤的。”
“从法律的角度讲,园方接受了实习生,该实习生也就成了幼儿园的老师,他在园内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和过错都应视同本园老师一样由园方负责。如果实习前幼儿园与实习生及派出学校签订过相关协议,那么就可以按协议条款办,既然你们没有协议,就只能和实习生派出学校协商解决,否则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尽管园方和主班教师在这件事上没有过错责任,但连带责任是免不了的。”律师给了明确的答案。
结果
经过幼儿园和实习学校多次友好协商,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园方和实习生派出学校共同承担治疗康复及相关费用。尽管宁宁的腿还未痊愈,但家长对园方的一系列做法感到非常满意,始终没有做出任何冲动的举动,也没有影响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正常工作。围绕这起突发事件,幼儿园又加强了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教师的视线里永远有孩子”成了全园人的共识。幼儿园专门组织年轻教师学习有关安全的教育机制,教会教师应急措施。同时制定了实习学生来园实习的安全协议,人手一份签订后进班。
分析
上述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对一所幼儿园来说可能是多年不遇,也是几百分之一的偶发事故,但对于现在的独生子女及其家庭来说,那就是百分之一百。
首先,这起户外教学活动中发生的非预期性事件,反映了年轻教师组织活动时缺乏经验。看到幼儿运动出汗就要让他们休息,而实习老师没安排幼儿足够的休息,缺少理性的判断,致使幼儿疲劳。班级年轻教师对多种可能性假设事件发生的经验缺乏,或对活动过程中非预期性事件发生时的基本判断出现失误,都会导致不堪局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生的这起意外事件是对组织户外教学活动的信息反馈,是对户外活动组织的反思调整的重要依据。
其次,发生事故的那天是实习生实习的最后一天,教师在带领实习生实习四十多天后由紧张状态进入放松状态,对幼儿的安全监护有所松懈,放手让实习生带幼儿下楼,缺乏活动前再次的交待。而这时幼儿正处在兴奋期后的疲劳期,知道实习老师要走了,前一天就开始兴奋了,体力和自控能力明显下降。安全隐患出现时教师缺乏警觉性和预期性,如果教师能在孩子兴奋无比时及时以中断或间隔来让孩子有短时间的“冷却”,结果可能会大不一样。
第三,园方和教师还没明确实习生进园后就有着和园内教师一样的责任,园方和实习生派出学校有管理的义务,带教教师有指导实习生的义务,必须对实习生的行为负责。在实习生出现过错时园方和教师有连带责任。本起事件中实习生缺乏活动前的交待,缺乏观察幼儿的运动变化,幼儿受伤后未及时送交保健室处理,都和指导教师的疏忽有关。
策略:
本案例与一般校园事故不同,有其复杂性和典型性。当事人牵扯着三方:本园教师、幼儿、实习学校的实习学生,且幼儿伤情严重。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懂得如何有效防范和解决突发安全事故,将复杂的事情理清。
积极沟通,淡化矛盾。上述意外安全事件发生,身体上的伤痛虽然只落在幼儿一人身上,但心理伤害及阴影波及了幼儿及其父母和祖父母三代人,对园方声誉的影响还会远远超出这个范围。因此,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园方立即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救治幼儿,同时告知并宽慰家长,争取家长的配合和理解,忍让家长的情绪发泄,以免矛盾激化。园长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回避,要让家长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园方达成共识,即尽快救治、减轻伤痛、及早康复,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在治疗、护理、费用及赔偿方面,园方首先应该以高姿态面对,暂时委屈一下也无妨。切忌在当时与家长针锋相对谈条件,只要家长不是蛮横无理之人,友好商谈,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寻求援助,依法办事。几乎所有的家长及社会人士,甚至连幼儿园教职工都会认为,幼儿在园发生伤害事故,园方都应负全责。实际上,这种将园方视为无限责任人的观点是片面的,使得处理这类事情复杂起来。这起事件中,园方、主班教师、当班实习教师有没有过错责任,通过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通过律师的分析和解释,便可以理清思路,分清责任,找到合理并有效处理事故的法律依据和途径,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会产生“高度负责、以理服人、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影响。
精细管理,防患未然。保护幼儿安全是幼教工作者的天职。3~6岁的幼儿好奇、好动、易兴奋,但缺乏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因此,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安全意识必须摆到诸项工作的最前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每一个时段、每一个教师,都应有可知性、可操作的安全措施,对实习教师更要有指导教师的帮教和提醒。管理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要抓住此起事件对教职工、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得职责更加明确。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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