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面面观

作者:李俊祺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4-09-02

  
  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保健措施的完善,疾病引发的死亡率下降,意外伤害已成为导致幼儿死亡的首要原因。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通过生活中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收集近几年来有关幼儿园安全事故方面的案例若干,进行归类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汇总:
  
  1)因外来的侵害造成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
  
  2)幼儿自身原因所致走失、游戏、顽皮打闹等
  
  3)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食物中毒、烫伤等
  
  4)因设施不良造成的事故
  
  5)家长原因造成的事故
  
  6)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发生的事故
  
  分析及对策:
  
  1.因外来的侵害,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等事故。
  
  分析:
  
  目前幼儿园在接送孩子环节存在不少隐患:有的是门卫管理不严,外来人员乘家长接孩子时人多混进幼儿园内;有的幼儿园只认接送卡不认人,外来人员拿着捡到或偷来的接送卡将孩子冒领;有的是别有用心的亲戚或熟人骗领孩子,教师易放松警惕,因此种种造成了幼儿伤害事故。
  
  对策:
  
  首先,幼儿园要实行接送卡制度,必须由固定接送人持卡接送,卡上只标明班级代码和幼儿编号,不出现幼儿姓名和照片,以防被对应冒领。其次,对于非固定接送者来接孩子,包括亲戚朋友,教师要多留个心眼,无论是否有卡,都必须与原固定接送者取得联系(如打电话),并得到许可后方能让其接走。再次,门卫应是50岁以下强健男性,经过安全保卫技能培训,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家长接送孩子时必须站在门口把关,无接送卡的人拒绝进园,对陌生人要严加查问,严防可疑人员进入。必要时还可预备一些防卫的器械,如电警棍、木棍等。
  
  2.幼儿自身原因所致走失、游戏、顽皮打闹造成的事故。
  
  分析:
  
  一是由幼儿自身疾病(如癫痫、心肌炎等)引起的事故。在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和针对性的救治。
  
  二是幼儿走失。多数情况是幼儿初入园时情绪焦虑,为逃避集体生活,乘人不备独自出走回家,途中迷失;或是自感在幼儿园受了挫折而独自出走;也有在幼儿园组织的郊游等外出活动时游离集体而走失等。
  
  三是幼儿在游戏时受伤。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不小心绊倒,相互碰撞等。这种意外的伤害,即便教师在现场也是较难避免的。
  
  四是幼儿间的打闹受伤。多数是幼儿间争抢玩具等类似原因而发生矛盾冲突,教师不及时制止而造成的。
  
  对策:
  
  如何避免幼儿自身疾病引起的事故?
  
  一方面,幼儿园可在孩子入园前与家长签定协议,要求家长不得隐瞒幼儿曾患过的哮喘、癫痫、心肌炎、过敏等较严重的疾病,否则一旦幼儿旧病复发,因不能及时获得针对性的救治而产生不良后果,责任应由家长自负。
  
  另一方面,教师对身体状况较差的幼儿随时注意观察,给予适当的照顾;幼儿园还应组织教师进行“应急抢救”知识的培训,一旦幼儿病情发作,教师就能在第一时间恰当地抢救处理,为救助幼儿生命赢得宝贵的时间。
  
  怎样防止幼儿走失?
  
  针对幼儿初入园时易出走迷失的特点:教师在孩子入园前应通过上门家访、组织亲子活动等详细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创造尽量多的机会和孩子相处,让孩子消除陌生和不信任感;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教师要经常清点幼儿人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门卫特别要提高警惕,防止幼儿外溜。针对孩子受挫后易出走的特点:教师对易走极端的幼儿要注意及时地安抚、疏导,抑制其出走的苗头。
  
  怎样预防幼儿在游戏时受伤?
  
  首先,教师应对将要做的游戏有充分的估计,如游戏跑动较多活动量较大,就应选择较宽敞的场地,且最好是软地垫的;其次,游戏前可和幼儿一起说说该游戏的危险之处,让幼儿有意识地控制、保护自己。
  
  怎样预防幼儿打闹伤害?
  
  幼儿间的矛盾冲突也来自于利益关系,因此,一方面教师应采用故事表演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幼儿要谦让和宽容,懂得分享是快乐的,要遵守规则,减少矛盾冲突;另一方面,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间发生打闹应及时介入,帮助幼儿化解矛盾,将打闹伤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
  
  (1)恶意伤害
  
  分析:
  
  有的教工(特别是临时工)思想动机不纯,为了钱财铤而走险,不惜拿幼儿的人身安全作代价;有的是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一旦病情发作,难以自控,伤及无辜的幼儿。
  
  对策:
  
  对于内部有不良企图人员的防范:一方面,招工时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以保证所招职工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加强师德学习,培养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的情感;再一方面,园领导要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经常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轨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火灾
  
  分析:
  
  幼儿使用的桌椅、教玩具、被褥等都是易燃品;有的幼儿园内装修用的建筑材料也是易燃可燃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等与幼儿园活动场所相连;电热板饮水机等电器工作时间过长等都是火险隐患。如教工火源、电源管理不慎,麻痹疏忽,极易引发火灾,有个案例就是教工在易燃物旁边放置点燃的蚊香而造成的特大火灾事故。
  
  对策:
  
  a)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
  
  b)幼儿园内装修要符合《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c)要有专人管理火源和电源。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应当严格按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建造。由正式电工管理电器线路,定期检查。
  
  d)要加强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并教会其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并经常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e)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的要求。
  
  (3)食物中毒
  
  分析:
  
  幼儿园内中毒事故原因较复杂:农药残留;进货变质;清洗不过关;容器消毒不到位;菜烧煮不熟;炊事员个人卫生不合格;人为因素---投毒等。
  
  对策:
  
  a)厨房的格局设施必须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设置。
  
  b)专人负责管理食堂。
  
  c)严格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食堂。
  
  c)把好进货关,必须到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向商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严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入园。每天必须将食物留小样,以备事故发生后待查。
  
  d) 豆浆、刀豆等食物必须煮透烧熟,防止中毒。
  
  4.教学设施原因引起的事故。
  
  分析:
  
  有的幼儿园设备(如滑梯、攀登架等)陈旧、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楼道、走廊、楼梯等也是事故易发地;午睡室高低床的使用不当,教室里的桌椅、柜子边角尖锐,设计不合理,室内摆设拥挤等对幼儿都有潜在的危险。
  
  对策:
  
  《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内严禁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
  
  对设备陈旧的安全隐患防范:首先必须建立设备器械检查制度,定专人定期检查,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其次要定期请专业人员检修、保养,对于陈旧、老化的器械,要坚决更换,舍得花钱买平安。
  
  对楼道等易出事故的地方:可组织幼儿找找不安全的地方,并共同设置警示标志,如:在楼梯两边画小脚丫以暗示按秩序走。教育幼儿在楼道等较危险的地方不奔跑、拥挤、攀爬,否则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
  
  对室内环境设置:在设计制作幼儿用具时,要尽量向软、圆的标准靠近,如桌椅柜的边角是弧形的,墙壁和柱子做上软包,避免磕碰致伤。
  
  对高低床:《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日托幼儿园如果因需要而使用高低床,除了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以外,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幼儿睡下和起床时增加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等。
  
  5.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失误所致事故。
  
  分析:
  
  有的是因为不具备接送资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师提前放学,未等家长来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长未与老师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长对接送孩子不重视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误酿成事故。
  
  对策:
  
  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幼儿接送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家长要签定关于接送方面的协议,包括幼儿接送的固定地点,固定接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接送人)、接送时间段、如何交接等。
  
  6.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发的事故。
  
  此类事故如一旦发生,往往涉及的幼儿数较多,危害较大。
  
  分析:
  
  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幼儿到了新的场所,接触的环境、人和活动内容都是新鲜的,情绪容易兴奋;如果再加上组织不够严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首先,幼儿园必须考虑园外活动是否符合幼儿安全和卫生的要求,严禁参加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劳动、体育运动、商业宣传等活动。
  
  其次,幼儿园一定要事先做实地考察,并与合作单位取得联系,互相沟通活动方案,甚至进行细节推敲,尽可能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动意外事故预案》,按相关规定租乘交通工具,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保护职责。
  
  再次,活动前和活动中,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遵守交通规则、不单独行动、不触摸危险设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减少来自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除此之外,幼儿园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还会涉及到幼儿园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教工责任心差、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缺乏等原因。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之一是领导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职责之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制度”。对于制度执行不力的,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教职工,应互相监督可根据定期的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于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提高教工工作责任心,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如果事故的发生与教工的责任心差有关,幼儿园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家园合力,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师要破除“少活动,少出事”的观念,让孩子通过实践锻炼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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