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害年累计最高赔30万元
作者:徐海涛 来源:新华网 上传时间:2012-08-06
新华网合肥8月4日专电(记者徐海涛)从今年9月1日起,合肥市将由财政支付保费,在全市公办及批准成立的民办幼儿园全面推行园方责任保险,每名受伤害幼儿年累计赔偿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 为保障在园幼儿的权益、完善校方责任险体系,合肥市决定于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推行园方责任险,全市公办及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都可享受。 据介绍,园方责任险指由幼儿园作为投保人为幼儿投保,因园方责任导致幼儿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根据合肥的政策,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450万元。 合肥的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按照学年度投保,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所需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幼儿园不得另行向家长收取。 |
- 相关博文: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谁来负责任...当差的天使阅读人气:1111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到底是谁的责...楠の楠阅读人气:1371
- 别让孩子的心灵受伤害qianshuitu2006阅读人气:1698
- 让孩子在老师的视线之内活动-...gege阅读人气:1529
- 孩子很容易受伤距你千里阅读人气:808
- 已回答相关问题:
- [教师工作]小班的孩子在园里学什么?大胖猫阅读人气:376
- [教师工作]家长担心孩子在幼儿园产生矛盾...达瑞尔阅读人气:423
- [业务管理]怎样让孩子在班级管理中发挥作...城北太阳花阅读人气:1401
- [教师工作]孩子在幼儿园和其他小朋友有矛...喵喵的铃铛阅读人气:340
- [园长管理]为什么孩子在家和在幼儿园判若...喵喵的铃铛阅读人气: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