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决不许幼儿园伤害孩子事件重演

作者:陈宝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上传时间:2012-07-04

    近来,幼儿被伤害的事件频频曝光。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都发生在幼儿园里,折磨孩子的竟然是所谓幼儿教师。河南郑州一家幼儿园的“生活老师”因孩子午睡时说笑,就命令两个孩子互相扇耳光。山东济南市高新区一家幼儿园的所谓教师,因五岁幼童不听话,先是高声斥骂,接着揪过来痛打,丑行被有良知的实习教师录像并传至网上。前不久还有录像披露,一家幼儿园里两个孩子争玩具一人摔倒,而摔倒的孩子妈妈正在该园任职,于是乎便拉过另一个孩子痛殴。联系早前发生的幼儿教师用电熨斗烫孩子脸,违规私办的幼儿园把孩子“遗忘”在校车内惨死的事,诸多人祸令人发指。

  小孩子的安全、健康牵动着广大家长、亲友乃至社会的情绪,幼教事业的发展容不得任何疏漏。各地幼教管理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有必要加强检查评估,撤销取缔资质不合格的园所,果断清理不具起码职业素质的从业者。同时立法机构、管理部门要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近来出现的一些问题还反映出从业者、家长乃至全社会在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观念上的一些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幼儿教育的正确方向应该是保教结合。笔者认为就现实而言保育更重要一些。幼儿园首先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愉快成长,只重教育而忽视保育是舍本逐末。

  按照这一原则,幼儿教师的职业要求首先是熟悉、掌握幼儿的发育、成长规律,有能力、负责任地保护、照顾孩子,既要保证孩子安全、身体健康,又要注意呵护孩子的心理健康,给他们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笔者在观看那些打孩子的视频时心疼地注意到,在场的小朋友都被吓呆了。这种野蛮、暴力、恐怖的场面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长久伤害。至于什么“不打不成器”,什么“吃得苦中苦”已被证明是陈腐观念,是违背教育规律、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幼儿教师必须懂得,现代教育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再弱小的教育对象也必须被尊重。保护、尊重儿童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

  幼儿是人群中最弱势、最需要呵护的群体。幼儿教师最重要的品质是师德,最起码的要求是心理健康、爱每一个孩子。当一名称职的幼儿教师并非易事,除了有文凭、有资格以外,还必须爱岗敬业,有理想追求,愿意为孩子奉献。上述被曝光的肇事者都显示出严重的无知无德,甚至人格缺陷,必须从幼儿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为了入园幼儿的安全健康,为了幼儿家庭的幸福,为了我们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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