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幼儿园禁办“学前班”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8-10-13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 通讯员 张丽芳)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采取了多项措施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按照要求,一是在20088月底前,全市城区小学(含少年宫)及非幼儿园办学机构附设的学前班一律停办,其中特别提出,城区小学不得与民办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各种名义的学前班,更不得为民办教育机构举办学前班提供场所;市区幼儿园不得举办带有学前班性质的班级。二是农村小学到2010年秋季开学前停办学前班,利用撤点并校后空余的校舍办幼儿园。


此外,呼和浩特市还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设英语、写字、珠心算及小学教育课程;严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采取严格幼儿园用书管理、严格幼教实验班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及强化安全责任等一


《中国教育报》20081012日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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