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一乡镇幼儿园园长挪用公款59万元被捕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5-12-21

新疆新闻在线网1219日消息:一个乡镇幼儿园园长,采取截留幼儿保育费、伙食费等手段,私设“小金库”并擅自挪用,为自己及子女购置四处房产,总价值为59.62万元。


12月18日,记者从阜康市纪检委获悉,陈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


陈某,女,现年50岁,曾担任阜康市一乡镇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


1996年4月至2005年8月,陈某任该园园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截留幼儿保育费、伙食费等手段,私设“小金库”,数额高达270余万元,并且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动用,为自己及其子女在昌吉和阜康两地购置房产达四处。


阜康市纪检委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对陈某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乡镇幼儿园园长,本应教育、培养和管理好幼儿,使幼儿在一个洁净、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但她为满足个人私欲,在幼儿的伙食费用上动邪念,把贪婪的黑手伸向幼小的心灵。


目前,陈某已被司法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逮捕,现羁押于某看守所。(来源:北京学前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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