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幼儿园“借姓”抢生源

作者:   来源:东南快报  上传时间:2004-09-10


本报讯福州新店、仓山两所幼儿园想得挺美,还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却先傍上了“福州幼师”这一响当当的牌子好招生。不过,这种违规行为很快就“露馅”了,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勒令其一周内整改。家长大呼“上当”


昨日上午,新店郑女士来电称,孩子正好要上幼儿园,邻居们都说“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锦绣)”是打着福州幼师的牌子办学的;另外一家在仓山区万升小区的幼儿园,也挂着“福建省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仓山)”的园名,结果却不是福州幼师所办。


和郑女士相比,其他已经把孩子送进园的家长则大叫上当了。家长们称,当时看中的就是福州幼师的牌子,才把小孩送到幼儿园的,没想到幼儿园利用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幼师校长说傍牌详情


昨日福州幼儿师范学校的陈代伟校长向记者细说了这两所幼儿园之所以挂上“幼师”牌的缘由。


“福建省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仓山)”去年成立,和福州幼师联办确有其事,福州幼师在业务上对该幼儿园进行指导。这所幼儿园开办当年,福州幼师就已经向这所幼儿园输送了不少优秀毕业生,福州幼师也一直确保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另一所“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锦绣)”因为和“福建省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仓山)”属同一个投资方,当时也口头上谈过联办事宜,但没有最后确定。后经协商,双方达成了“福州幼师实验幼儿园(锦绣)”在9月15日之前摘牌的意向。市教育局勒令整改


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幼教处处长庄孝鎏处了解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门的其他规定,这两所幼儿园属违规,因为到目前为止,这两所幼儿园都还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另外,按规定,幼儿园园名不得随意挂上“实验”、“国际”、“艺术”等字眼。


为此,福州市教育局要求两所幼儿园这一周必须撤下现有的园名,更改园名,并且在下一周向教育部门递交审批材料,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


教育部官员日前就幼儿园安全问题重申了几点:


园舍必须具备的条件:


远离各种污染源,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通畅,提供室外游戏场地等必要条件。


大型幼儿园10-12个班,中型6-9个班,小型5个班以下,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从班额来讲,每班人数不宜过多,大班(5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3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小班(3至4周岁)2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


对非法办园、违规操作的治理办法:


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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