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4-05-18

      一、权利
      1、有对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及幼儿园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幼儿园的德育及教育教学情况、幼儿园管理工作等情况的了解权和监督权。
      3、有对幼儿园规章制度提出改进建议权利。
      4、有向幼儿园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5、有对幼儿园工作及幼儿教育进行相互研究、交流与学习的权利。
      6、有对幼儿园各项设施的视察的权利。
      7、有建议召开家长会和提出议案的权利。
      8、有收集有关情况、部署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义务
      1、有宣传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和办园策略的义务。
      2、有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协助幼儿园扩大生源、提高教学质量的义务。
      3、有教育好自己子女以及关照爱护其它幼儿的义务。
      4、有帮助幼儿园搞好园外教育,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的义务。
      5、有及时反馈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信息的义务。
      6、有配合幼儿园对幼儿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义务。
      7、有发挥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的义务。
      8、有接受幼儿园家长的咨询和有关幼儿园工作的委托,协助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义务。
      9、有发挥家长的特殊作用和优势协助幼儿园办理解决相关问题的义务。
      10、有带头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受幼儿园委托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活动的义务。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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