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子“质量对话”的幼儿发展评价观——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感
作者:邹红英 来源:无锡市滨湖实验幼儿园 上传时间:2013-04-23
1927年,陈鹤琴在《我们的主张》一文中提出,幼儿园应当有种种标准可以随时考查儿童的成绩。如果将陈先生昔日所提倡的“标准”放至当下来理解,即今日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何处理好今日《指南》与“考察儿童的成绩”之间的关系,则是领会《指南》精神的核心所在。《指南》的出台,无疑为幼儿发展状况评估找到了更为科学、具体的参考依据,也更有助于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
经过多年对幼儿发展评价的实践与探索,结合幼儿园园本课程实施方案,我园逐步形成了园本化的幼儿发展评价方案。我们通过日常评价、观察记录、幼儿成长档案(书面的宝宝成长册、电子的每个孩子的宝宝网页、作品评价等)、幼儿学期综合发展评价、幼儿评语、学期抽测等方法对幼儿发展情况进行多元化的评估,为幼儿建立客观丰富的个性发展评价档案。当然,我们的评价不是为了获得阶段性结果,更不是基于“管理主义”的“评价”,对幼儿发展情况作出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幼儿向下一“阶梯”更好地发展。在当前,我们还需更深入学习与解读《指南》,讨论这份“合理期望”背后的根本问题。要用专业的眼光去解读儿童的行为表现、分析儿童的成长需求,形成一种积极的幼儿发展现状与“合理期望”之间的“质量对话”:要尊重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寻找提升幼儿发展的有效策略,提供适宜的学习经验,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要理解和尊重幼儿在发展中的个体差异,让每位幼儿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达到《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这些才是《指南》对于幼儿发展评价的真正意义和价值,也只有这样,对幼儿发展的评价才能真正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保教质量的有力抓手,才能真正有助于形成教师的“实践智慧”。
幼儿发展评价是动态、持续的过程,这个过程还应该是不同群体(行政决策者、教育实施者和获益者,包括家长以及幼儿自己)多方参与的过程。《指南》在正式颁布之前,曾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就体现了国家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过程中逐步建立向大众开放,接受质疑的机制。作为基层的幼儿园,也应持有开放的心态,发动更多的相关人士关心幼儿发展评价问题,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幼儿的学习与发展问题,并由此关心有关童年的价值与幼儿教育的目的等根本性问题。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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