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社会力量出资办学前教育可获得财政补贴

作者:  来源:新华网  上传时间:2012-06-06

    新华网西安6月5日电(记者毛海峰)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4日通过了《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规定社会力量出资办学前教育可获得财政补贴。

 《通知》称,西安市政府将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出资办幼儿园,在“十二五”期间,对符合规划定点、达到办园标准的新建或改扩建民办园和企事业复建园,西安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来说,新建、改建规模达到6-8个班的,每园奖补20万元;新建、改建规模达到9-11个班的,每园奖补25万元;新建、改建规模达到12个班的,每园奖补30万元。扩建园每新增一个班奖补2万元。

    同时,建立和落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各类幼儿园(含公办、民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园),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开办附设学前班的小学,按每生每年800元-10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各区县建立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救援中心,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予以奖补资助。

    此外,西安市财政将对全市各类幼儿园包括公办园、民办园教师参加的全员幼儿教师的培训给予经费补助。西安市将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全市计划每年培训园长300名、幼儿教师4000名,其中公办学前教师全员培训2300名、骨干教师200名,民办学前教师岗位培训1200名、骨干教师培训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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