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改革动态:流动儿童学前教育的地方尝试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 上传时间:2012-03-01
2008年,出台《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设点布局原则,明确了对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工作。
2010年,上海又提出“推进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和看护需求全覆盖”的目标,从实际出发,将流动儿童的“看护点”合法化并纳入管理和服务,以满足流动儿童有人看管的基本需求。
在上海市整体推进流动儿童学前教育的背景下,上海松江区提出“构建雁阵式发展新体系”的改革目标,引入社会力量办学,提出“民办为主、公办补充;民办二级以上园自主吸纳、民办三级园定向吸纳”的流动人口入园对策,并推行公、民办学前教育“一体管理、兼顾个性”的管理方式。
浦东新区则探索“分类处置”、“标准引领”、“分流解决”等疏堵结合的办法,帮助流动儿童“有学上”、“得看护”、“保安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责任制度、区域碰头制度等,推进流动儿童入园难题问题的解决。
苏州:政府补贴民办园
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苏州采取公办吸纳为主的政策,在此基础上,探索“公助民办”模式。如在苏州工业园区,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民办园每生每年补贴3000元;外来人口密集的苏州高新区,2004年引进了康佳幼儿园。园舍基建、设备配置等硬件全由高新区政府“埋单”,并实施“零租金”补贴差价,收费完全是“公家价”。同样模式的“公助民办”幼儿园在苏州有10多家,满足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此外,苏州市采取政府改造闲置房舍提供办园场地、参与民工子弟学校管理、提供物质援助、以奖代补等帮扶措施,尝试“用特殊政策解决特殊问题”。
惠州:放宽民办园审批要求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从自身发展现实出发,强调从健全机构、合理布局、社会参与、制度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促进当地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解决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针对流动儿童群体的实际需求,该区在外来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办新园,并根据民办园的实际情况放宽要求,按需审批。自2005年起,由区教育局组织成立了民办园设置评议专家评审组,对新办园审批,只要布局合理,且符合能保证安全等条件,均有望获得准入,从而吸引了不少有志投身幼教行业的社会力量加盟。如今,在惠城区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地段,大部分的流动儿童均由一些规模大小不等的民办园所吸收,有力地缓解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入园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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