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用幼儿图像做台历侵权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1-26

“幼儿园没经我同意,就把我家小刚(化名)的照片制成台历向我出售,你说我该买还是不买?不买,怕老师给小刚‘穿小鞋’;买了,又觉得这钱花得冤!”小刚的妈妈女士说出了自己的矛盾心理。


事件发生在广州的两家幼儿园,涉及幼儿400多名。法学专家指出,幼儿也有肖像权,事件中摄影社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但幼儿园因存在管理不当等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家长:为了孩子不买也得买


前些天,女士为孩子小刚交托儿费,谁知老师拿出一本印有小刚照片的台历来,说38元一本,问女士买不买。女士气坏了:“给小刚做台历,我事前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这不是侵权吗?”


和宋女士有着相同经历的何女士的孩子则在另一所幼儿园入托。她介绍说,前几天送孩子去幼儿园时看到这样的台历,她想了想,还是掏钱买了:“现在都是一个孩子,不可能为了38元得罪老师。”


据了解,两所幼儿园共有400多名幼儿,大多数家长都买了这本印有自己孩子的台历,总金额过万元。


幼儿园:买不买是家长的自由


为孩子做台历的一所幼儿园负责人女士表示,当初某摄影社主动找上门来,说是在另外一所幼儿园已经做过,问她们需不需要。她在征求了全体老师的意见后,觉得可以试一试,“反正也是家长自愿购买,喜欢就要,不喜欢就不要。但我现在觉得的确是有些不好,至少要事先告诉家长一声。现在,我们正在寻求补救措施。”


另一所幼儿园负责人女士则表示,给孩子拍照制台历,是该园主题为“我的风采”活动中最核心的内容:“让孩子穿上不同服装拍照,可以培养他们的创造力,也可以让他们大胆表现自己,还可以给家长留下做纪念。家长喜欢的,可以掏钱买,也可以不买。以前搞活动,我们也很少通知家长的。”


对于是否是变相创收,女士表示这38元她们是全部交给摄影社,分文不留;女士则表示摄影社会返回她们部分活动经费,“但我们都用在了幼儿园。”


摄影社:拍照并不为赚钱


摄影社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在广州从事这个业务有一个多月了。对于该做法是否在利用幼儿园牟利,他极力否认:“六张照片做成一本台历,才38元,而且有的家长要,有的家长不要,你说能赚多少钱?我们做这个不是为了赚钱,是想做宣传,家长觉得好还可以继续找我们拍。”但有业内人士估计,像这样的台历成本至多不过20元。

两家幼儿园负责人都承认,摄影社在幼儿园拍照时也给老师们送了一套免费艺术照。对此,摄影社认为是为了让老师开心一下,“她们工作也辛苦。”但知情人士指出,摄影社此举是为了老师能更卖力配合他们拍摄:“没有老师督促劝解,他们想拍有些孩子还不愿意!”据了解,的确有些台历因孩子一脸苦相而被家长拒绝购买。(来源:北京学前教育网)
关键词:

上一篇:公审烟头烫儿

下一篇:5岁宝宝网上也疯狂

相关文章

周排行

专题推荐

宝贝们,听一听春天的声音……
宝贝们,听一听春天的声...

点击上面的按钮,一分钟
成为"幼儿教师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