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只许收4项费用 捐资助学以自愿为原则

作者:匿名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0-19

本报讯 (记者刘志华通讯员刘国贤)广东省对幼儿教育规定的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伙食费、体检费和假期留园费。除上述4项收费外,各级政府、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此外,捐资助学不属于教育收费的范畴,捐资助学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在答复政协委员赖炳辉的有关提案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赖炳辉委员在提案中反映,择校费的形成,使得重点学校越办越强,普通学校越办越弱,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差距明显扩大。择校费、赞助费也一路飙升,贫困家庭和一般家庭的孩子却不能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更令人忧虑的是,择校费、赞助费已演变成“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成为一种“教育贿赂”资源。


就此问题,省教育厅在答复中表示,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是不得收取“择校费”的。即使有的学校收取“捐资助学”费,由于该项费用不属于教育收费的范畴,也应该采取自愿的原则,不得与招生挂钩,而变相成为“必须交纳的费用”。


一费制将作调整


又讯 (记者刘志华通讯员田从军)广州一费制近期将做调整,解决“一费制”实施以来出现的新问题和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将收费标准列为听证项目。这一消息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对广州市政协委员有关提案答复中获悉的。


广州市物价局在答复中对学生军训费用等收费标准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学生体检收费的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元。


来源:网络



 

上一篇:英拟惊人实验 三个父母产一孩

下一篇:内地掀起“读经”热 孔子成为少年儿童的新偶像

相关文章

周排行

专题推荐

宝贝们,听一听春天的声音……
宝贝们,听一听春天的声...

点击上面的按钮,一分钟
成为"幼儿教师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