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5-03-25
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第二期行动计划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政策上有哪些主要突破点?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问为什么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答:为了实现《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要求,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了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国在园幼儿三年增加了918万人.比过去十年增量的总和还多,学前三年毛人园率已达67.5%,三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入园难”情况得到初步缓解。
但整体上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中西部农村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的入园率较低,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幼儿园运转普遍困难;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亟待提高;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的幼儿园“小学化”仍较严重。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的是继续用三年左右时间,巩固和扩大一期成果,进一步解决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同时落实好“国十条”关于投入、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要求,构建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必须始终坚持“国十条”确立的基本方向,同时根据新时期新要求,突出阶段性特点。
一是坚持公益普惠。重点是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公益普惠。一方面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将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注重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健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投入、用人、监管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办好学前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政府职责。重点是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第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达到75%左右,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研究机构经过系统研究论证,最终将2016年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左右,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回应群众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诉求日益增强。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入园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还很突出,必须进一步提高入园率,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入园需求。
二是顺应国际趋势。经合组织(OECD)国家、金砖国家普遍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抢占人力资源早期开发高地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普及。2012年OECD国家学前教育毛人园率平均已达92.8%,俄罗斯、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远高于我国。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人园率,为增强国家未来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经测算,把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年均增速在2.5个百分点左右.相当于近三年年均增速的70%。通过实施二期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项目.保持现有的财政投入和工作力度不减,硬件建设和师资能够基本满足需要,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4.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在资源、投入、师资、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实际,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调整结构。调整学前教育资源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让孩子们有园上、上得起。调整布局结构,优化幼儿园布点,让孩子们就近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三是健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四是提升质量。改善办园条件,让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园舍、玩教具配备等逐步达标。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成长。
5.当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打算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答:经过第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第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要求各地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的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解决好这些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师资队伍和运行保障问题.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落实好小区配套园建设要求,确保公益普惠。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2015年底完成对现有小区配套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6.现在民办幼儿园占比很大,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还不够强。请问在第二期行动计划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在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认定和扶持力度。要求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人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是建立扶持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扶持办法、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公益普惠性目标的实现。
7.近几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是经费不足的矛盾在很多地区仍比较突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是保障。第二期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落实好“国十条”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投入。
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支持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运转保障等问题。各地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三是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园教师,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
8.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仍然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如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从解决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素质等方面问题人手,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别要督促民办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
二是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积极核定公办园编制的同时,创新保障方式,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
三是健全培养培训体系,各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地方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2015年前完成对幼儿园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9.近几年幼儿园安全、卫生事故时有发生。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加强幼儿园监管出台了什么针对性的举措?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三是落实幼儿园管理责任。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10.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把提高质量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各地要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的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每个区县根据幼儿园布局划定责任区。落实教研指导责任人,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研交流和互助提高,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是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以质量评估为手段,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关键因素的评估。
四是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求幼儿园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要求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11.如何确保第二期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答:学前教育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改革发展任务相当艰巨,需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要做好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制订三年行动计划。要做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予以保障。
二要健全行动计划推进机制。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编办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重要工作任务要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第二期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绩效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摘自:《幼儿教育》2015.(1、2)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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