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4-08-11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菏泽市要求凡乡镇中心幼儿园必须为公办性质。私人建设的幼儿园不准以公办幼儿园名义运营,政府兴建的幼儿园不准交给私人经营。凡已交给私人经营的,要在2014年6月1日前收回产权或经营权.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已完成建设的幼儿园要按标准配足配齐内部设施,并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园,争取168个乡镇中心幼儿园今年全部通过省验收。
      同时,各县区尽快完成新建幼儿园的事业法人设立登记工作和加强新建园的管理工作,做好园长培训和教师培训,提高办园质量,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要加强对民办园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年审,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的要坚决关停。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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