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更好的复述者——儿童感知学习风格与故事复述特点的研究

作者:刘晓燕 陈国鹏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上传时间:2013-12-22

      感知学习风格反应了个体对不同感知通道的偏爱。口语是儿童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际工具,儿童的口语表达以语音为载体,密切依赖听觉通道,感知学习风格的差异会影响儿童的口语表达。从幼儿园教育实践的角度讲,幼儿园集体语言活动所倚重的感官参与度各不相同,研究不同感知学习风格的儿童在口语表达中是否有差异以及有哪些具体差异,有助于幼儿园教师从尊重儿童个体差异的视角对幼儿园语言教学形式和语言教育环境创设的有效性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基于前述思考,本研究拟以感知学习风格的差异对儿童进行分类,以影片复述为语言任务,分别搜集听觉型、视觉型和动觉型(触觉型或操作型)三类儿童的语言样本,从复述量、详尽性、表达方式、准确性、连贯性、内部反应、叙事者评价等七个维度对三类儿童的复述特点进行分析和统计,考察其是否表现出具有明显类别特征的语言风格,对感知学习风格与儿童故事复述风格的关系进行尝试性探讨。
      一、  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上海某寄宿制幼儿园大班共22名儿童为样本,其中男生13名、女生9名,平均年龄在5.6岁。
      (二)研究方法与评估工具
      1.儿童感知学习风格的判定
      研究者全程观察儿童在不同场合的行为表现,记录儿童在区域活动、集体教学活动、课间操、户外活动、兴趣组活动、餐后自由活动等一日生活环节的自然言语片段,参照瑞德“感知学习风格倾向调查问卷”和“发现学习能力的检查表”,对儿童的感知学习风格进行评判,以儿童占主导地位的感知学习风格为划分标准。
      2.语言样本的收集
      儿童的口语样本散落在生活中的每一时刻,本研究选择影片复述作为儿童口语的诱发工具。截取中国经典动画片《小狐狸》开头部分的一个视频片段,约4分18秒时长,请儿童集体观看。观看完毕,研究者以一对一的方式请儿童讲述刚才看过的故事。
      (三)转录、编码与统计分析
      1.动画的转录与编码
      动画内容由声音和画面构成,每一场景都是二者的不同组合。当影片中只有画面没有人物对白时,编码记为P;画面中有相对静态人物形象且核心信息为对白,编码记为S;影片同时呈现动态场景和对白,缺少一方会不能完整反映特定镜头信息,编码记为PS。
      2.儿童复述的转录与编码
      研究者将每位儿童的故事录音逐字转录为书面的儿童语言样本。具体来说,如果儿童重复人物对白,则记为S;如果再现动画中某一场景或画面,则记为P;若儿童根据自己的理解与记忆,用自己的语言对故事情节作概括介绍,则为叙述,记为N。如,表1中故事的开始部分由画面和对白组成,如果儿童的讲述为“小熊的爸爸烤玉米给小熊吃”,呈现的是视觉画面,记为P;若直接使用人物对白如“熊——熊——,来吃玉米啦——”,记为S;如果是“熊爸爸请小熊吃玉米”,则记为N。
      3.统计指标
      研究者综合叙事复杂性等要素构成编码系统,指标的解释充分考虑了中文语法的特殊性。
      (1)叙述量:从字量和分句量两个维度考量。
      (2)叙述的详尽性:分为情节完整性、描述词和细节描述这三个维度。情节完整性用于统计儿童复述中涉及的情节数;描述词反映叙事的生动性,包括名词修饰语和动词修饰语,是对可见视觉信息的描述,而不是叙事者的评价;细节描述是包括那些不甚准确的细节,只要能让叙事更生动。
      (3)表达方式:叙述与描写是两种较常见的表达方式。叙述就是用简练、朴素的语言对人物的活动或事件的发展进行介绍与描写,描写从信息的感官来源分为视觉场景描写和语言描写。
      (4)准确性:与脚本内容相比,儿童的叙述在信息上是否吻合影片的原始信息。因前面指标2中的“情节完整性”已经间接统计了儿童没有复述的情节,所以这里不再对遗漏做统计。
      (5)连贯性:叙事由一系列事件构成,连贯性反映事件之间如何通过时间关系、因果关系或条件关系相互关联。这里只统计“以后”、“接下来”等。
      (6)内部反应:表示角色心理状态的信息和词汇,任何与情绪、愿望、感觉、想法等有关的词都计算在内,如“那个狐狸想叫熊爸爸爬到树上去掏蜂蜜”。
      (7)叙事者评价:故事中出现的任何解释,表示对某一行动或事件原因的判断,或者对角色性格特点的评价。统计表示原因、目的的连词,如“因为”、“所以”、“因此”、“为了”等,以及对特性进行判定的形容词,如“狡猾的狼”。
      二、研究结果
      根据感知学习风格的评估,21名儿童中有视觉学习者7名、听觉学习者6名和动觉学习者8名。这三类儿童的复述特点,从复述量、详尽性、表达方式、准确性、连贯性、内部反应、叙事者评价等七个维度,进行分析和统计,结果如下。
      (一)复述量
      听觉型儿童的复述字量最多,视觉型儿童次之,动觉型儿童最少;平均句数的统计结果与字量的统计结果一致。
      (二)详尽性
      1.情节完整性。三类儿童复述的情节数大致相当,约占情节编码的60%左右。
      2.生动性。结果表明,在描述语的使用上,约86%的视觉型儿童使用了至少1个描述语,最多为4个;听觉型儿童中有50%使用了描述语;而动觉型儿童中,只有1名使用了描述语,占动觉型儿童总数的13%。从细节描述看,视觉型儿童平均描述的细节数依然最多,为4.3;听觉型儿童次之,为2.6;动觉型儿童平均描述的细节数仅为1.3。
      (三)表达方式
      对儿童复述语言中三类表达方式的使用进行了两方面的比较。
      一是通过计算儿童复述中P、S、N的数量分别与P+S+N总量的比值,了解儿童复述的场景描写(P)、人物对白(S)和叙述语言(N)的构成情况,反映出儿童复述时表达方式的选择。听觉型儿童的复述中,人物对白几乎占了一半(48%),不论是自身内部还是与另外两类儿童相比,人物对白的比例都是最大的;视觉型儿童使用了较多的场景描述,与其他两类同伴相比亦如此;动觉型儿童则更多采用概述性语言。
      尽管三类儿童都使用了概述性语句,但研究者用每名儿童复述语篇中N与N所概括的场景数(用FSN代替,表示film script narration)的比值作为概括程度的指标,最后比较了三类儿童N/FSN的平均值。结果显示,动觉型儿童的N/FSN均值为37%,视觉型儿童为44%,听觉型儿童为70%。说明动觉型儿童的叙述性语言概括程度最高,视觉型儿童次之,两者都明显高于听觉型儿童。
      二是通过儿童复述中P、S、N的数量分别与动画的脚本内容相比,反映儿童复述时对动画视听信息的选择情况。听觉型儿童对语言信息的复述比画面信息多约5个百分点(4.96%),视觉型儿童对画面信息的复述比语言信息多7个百分点;动觉型儿童对两类信息的复述比例大致相当;三类儿童相比,听觉型儿童对语言信息的复述明显多于其他两类同伴;视觉型儿童复述的画面信息多于另外两类同伴。
      (四)准确性
      分析儿童复述中错误的场景描述、错误的对白、改变的对白和增加的对白等,整体来看,出现不准确表述的视觉型儿童数量最多,动觉型儿童次之,而听觉型儿童最少。就不准确表述的类型来看,视觉型儿童主要表现为对白复述不准确(对白改变和对白错误),错误的场景描述也有一定数量;听觉型儿童仅有1名在场景描述上出错,对白不准确人数为零,意即听觉型儿童的对白与影片原始对白基本相符;动觉型儿童没有错误的场景描述,在对白上出现两类不准确的人数较视觉型儿童要少。
      (五)连贯性
      将连接词的使用量与分句数量放在一起综合考虑,三类儿童使用的连接词平均数与分句平均数相比,没有明显的类别差异。就连接词的种类来看,大部分视觉型儿童(71.4%)和听觉型儿童(66.7%)能使用至少2种连接词,有1名听觉型儿童使用了3种连接词,大部分动觉型儿童(87.5%)儿童只使用一种连接词。最常使用的时序连接词是“然后”和“后来”,使用一种连接词的儿童通常只使用其中之一,使用两种连接词的通常是两者混用,其他连接词还有“以后”、“还没”、“之前”、 “正好”,均出现在听觉型儿童的复述中。
      (六)内部反应
      三类儿童都有对角色内部反应的描述。相对而言,视觉型儿童中对角色内部反应作描述的人数比例最少;听觉型儿童和动觉型儿童用于描述角色内部反应的词汇平均数量基本相当,视觉型儿童的内部反应描述则明显较少。
      而三类儿童对角色内部反应的描述各有侧重,表现出明显的类别特点:听觉型儿童对内部反应的描述全部集中在角色的知觉和情绪等主观感受上,如“觉得好烫”、“狐狸急得发抖”、“趁着小狐狸高兴”等;动觉型儿童提到的内部反应则多是自己对角色内心想法的推理,如“一只大灰狼想骗熊的玉米”,“熊爸爸就爬树了,以为真的有蜂蜜”等;视觉型儿童在两类内部反应上都有涉及,但以认知推理为主。
      (七)叙事者评价
      21名儿童中只有5名儿童在复述中有自己的评价。1名为动觉型儿童,使用了因果连词“所以”——“小狐狸看着他,没有注意那个玉米,所以被大灰狼吃掉了”,其余4名均为听觉型儿童,使用的全部是评价性形容词,如“很狡猾的狼就把玉米咬了一口”,“它(熊爸爸)说小狐狸是骗子,很凶的”,“狼来了,嘴很馋”等;视觉型儿童的复述中未涉及自己的评价。
      除了连贯性指标,不同感知学习风格的儿童在绝大多数评估指标上表现出明显的类别差异。具体来说,听觉型儿童在复述的数量、完整性和准确性上表现最佳,且长于描述人物对白和角色内部反应,并能在复述中加入自己作为叙事者的评价,在多个维度上的表现优于视觉和动觉型儿童,整体上表现出较高的叙事水平。视觉型儿童在叙述的详尽性上表现突出,尤其是在描述语运用和细节描述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从表达方式看,较善于画面描述。动觉型儿童尽管从整体上看在多个指标上表现得不如听觉型和视觉型儿童,但也有另外两类儿童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如叙述的概括性和对因果关系的说明。
      三、讨论
      (一)感知学习风格与儿童故事复述风格的关系
      叙事是一个充满选择的过程,是选择、衡量和构造的过程。儿童基于影片的复述同样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可能发生在对影片信息的记忆阶段,也可能发生在记忆信息的提取环节和表达环节,儿童的感知学习风格可能正是影响各选择环节的重要内部因素之一。由于本研究只收集了21名儿童的语言样本,按照感知学习风格分为三组后各组样本数量较少,不适合做复杂的统计分析。尽管如此,已勾勒出三类儿童在各评价指标上的类别特点。
      1.听觉型儿童长于描述角色对白和角色的内部反应,会加入自己的评价。
      听觉型学习者喜欢接受听觉刺激进行学习,他们通常是健谈者和倾听者,喜欢与人交谈,也喜欢表达自己的想法。复述任务要求儿童进行口语表达,与听觉型儿童健谈的优势正好契合,所以,本研究中,听觉型儿童在讲述量上是三类儿童中是最高的。从表达方式来看,听觉型儿童长于描述角色对白,因为对白是通过听觉形式呈现的,正符合他们喜欢接受听觉刺激的感官偏好,他们对白的准确性也是三类儿童中最好的。
      同时,本研究中,只有听觉学习者在复述中加入自己的评价,因为听觉型学习者“喜欢表达自己的想法”;听觉型儿童比另外两类同伴更多地描述角色的内部反应(主观感受和情绪),可能是由于听觉型儿童擅长以谈话的方式解决问题,所以他们是良好的交际者,更善于体察他人的内部感受和情绪,所以也自然反映在语言中。
      2.视觉型儿童长于画面描述,尤其是细节观察。
      视觉型学习者喜欢通过图片、电视、电影等各种视觉刺激手段接受信息,直观形象的视觉材料能在学习者的脑海里形成清晰的视觉表象,所以,视觉型儿童在复述中主要的表达方式是画面描述,但当他们试图重复人物对白时却不那么精确。
      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下。影片中,狼出现后有一段和狐狸的对话,画面信息只有狼和狐狸,对话共9句。一名视觉型儿童的复述是“一个狐狸和狼就在那讲啊讲,讲啊讲,然后狐狸就说‘这是狼说的,你可以把那个什么’”。可以看到,她先是以“一个狐狸就在那讲啊讲讲啊讲”的概述将狼和狐狸的对话视觉化,当试图说出一两句对白时,就以“然后狐狸就说”开了头,但接下来显然无法回忆起狼和小狐狸的具体对白,只能以“这是狼说的,你可以把那个什么”这样一句徒具形式的对白草草结束,不仅语法和语义都不完整,而且内容也是丝毫不能体现原对白的概括性叙述。
      但视觉学习者是敏锐的观察者,能关注到别人忽略的细节,这一点在视觉型儿童的复述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
      3.动觉型儿童在多数评价指标上的表现不及其他两类同伴。
      动觉型学习者的主要特征是喜欢动手尝试,往往在操作性技能的学习中表现突出,大多擅长运动,喜欢摆弄、触碰感兴趣的实物,偏爱通过运动或肢体接触来学习或表达自己,通过视觉和听觉接受信息欠佳。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动觉型儿童在多数评价指标上的表现不及他们的听觉和视觉型同伴,可能的原因是,影片只提供了视听信息,对于更擅长借助活动、运动或操作来学习的他们来说这些信息难以留下深刻印象,所以在复述中他们只能根据粗线条的理解,使用简单的概括性语言,大致介绍故事的主要情节或前因后果。
      (二)谁是更好的复述者
      从儿童复述的具体内容来看,三类儿童的复述确实各有长短。听觉型儿童和视觉型儿童均长于描写(尽管描写的内容侧重点不同,前者擅长语言描写,后者擅长画面描写);而动觉型儿童擅长叙述,能用简洁的语言展现事件的主要过程,甚至能解释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
      语言学家认为,叙述与描写都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叙述较之描写更为精练,但往往笼统、欠细致,显得粗疏、模糊、不太明确;描写在表现对象的丰富性上直接优于叙述,但其优势也不是绝对的。因此,尽管听觉型儿童在影片复述这项与他们感知学习风格匹配度较高的语言任务中整体上表现得似乎更好,但视觉型和动觉型儿童在复述中也各有自己不同的优势。
      虽然听觉型和视觉型儿童的复述在生动性上更胜一筹,但这两类儿童有两处共同的不足:一是在具体的描写之前缺少必要的概括,需要听者在其提供的信息中找到故事的主线;二是由于在讲述中着重于生动地再现故事的原始信息,会因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某些片段而忽略其他片段。对于视觉型儿童来说,关注细节在复述中还导致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常混淆一些画面信息而导致讲述中的错误。如动画中的两处细节,狼逃走时将玉米塞到了小狐狸手中,当熊爸爸指出玉米在狐狸手上并据此说狐狸是小偷骗子时,小狐狸惊慌地将玉米扔在了地上,熊爸爸把玉米捡了起来。在这两处细节上,有两名视觉型儿童的复述不准确,一名在复述中提到“(狼)把玉米扔在地上,狐狸马上捡到了”,另一名儿童则说“(狐狸)把玉米放到熊爸爸手上”。
      而动觉型儿童的复述以叙述为主,虽然简单、概括,忽略了大量细节,但基本勾勒出了事件的整体面貌和大致过程。
      可见,不能简单地说哪一类儿童是更好的叙述者,不同感知学习风格的儿童在影片复述中都拥有与自己的感知偏好相对应的独特优势。本研究对幼儿园教育者的启发是:第一,即便是包含了视听信息的语言环境也未必适合所有的儿童,对于动觉型儿童,也许还有更适合他们的语言环境需要教师去探索;第二,就口语表达而言,所有儿童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并不是一句空话,教师要首先发现儿童的优势与不足,然后在此基础上帮助儿童扬长补短。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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