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娃娃家长不得进学校

作者:曹丰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1-04

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就此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学校(单位)要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有一名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学校经费中要有用于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项经费。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等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常规管理。当前,要特别重视学校和幼儿园的门卫管理,制定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报告制度。家长接送孩子一般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各城区内学校、幼儿园要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中心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量安排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由经市公安部门准予成立的保安公司派驻和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努力减少外来暂住人口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流氓滋扰、严重危害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流氓恶势力团伙,以及敲诈勒索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对“大欺小”、“多欺少”情节严重的中小学生,要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其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


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治安控制的力度。网监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及网吧的安全监察,凡不符合开办条件或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打击或查处。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禁止在“中小学校校门外200米内开设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的规定。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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