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西方文化比较的视角看学前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学前教育的文化适宜性问题(八)

作者:朱家雄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系  上传时间:2015-12-13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教育讲的是“规矩”;自文艺复兴以后,西方人的教育讲的是“自由”。前者由“规矩”演绎出了“纪律”“遵守”“服从”等,其背后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后者由“自由”演绎出了“自主”“自选”“自我满足”,其背后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一方面,中国人的教育在向西方学习,西方人的教育也在向中国学习,这叫文化交流、文化融合,可称为“东西方文化的对话”;另一方面,中国人的教育同时也在排斥西方人的教育,同样,西方人的教育也在排斥中国人的教育,这叫文化安全、文化反殖民,即东西方人均在默默遵循着自己的“隐性文化逻辑”。之所以要互相学习,是因为两种文化都有不适合时代要求的“瑕疵”,都有革新的诉求;之所以要互相排斥,是因为两种文化都力图保持自己的“原味”,而不是一种文化被另一种文化“同化”“替代”。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
    从“中性”而不是褒贬的视角看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在价值观上的差异,只是文化传统上的差异。换言之,个人主义将个人看成是社会的单元,这是其价值判断的起点;而集体主义则将群体看成是社会的单元,这是其价值判断的起点。当然,作为群体的一部分,个人必须服从群体。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赋予个人主义极高的价值。美国的文化深受安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的影响,他们信奉自由,崇尚自由,认为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人人都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与机会。在这里,个人主义并不等于自私自利甚或损人利己,而是一种价值取向。基于这样的价值取向,美国人信奉“先为自我,再为他人”,在美国人看来,第一重要的是民主、自由,第二重要的是对个人物质财富和幸福的追求,第三重要的才是对他人的帮助……因此,在教育上,美国人会对“个性张扬”“道德自主”“自我约束”“自我选择”“自由表现表达”“独立性培养”有更多的强调。
    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社会,赋予集体主义极高的价值。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国人受数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尊重长者,敬畏权力,讲究礼仪,强调入与人之间的合作,强调“和而不同”。在这里,集体主义并不等于盲目服从,也是一种价值取向。基于这样的价值取向,中国人推崇“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价值观念,在中国人心目中,国家民族利益至高无上,其次是自己赖以生存的集体利益,最后才会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因此,在教育上,中国人会对“责任与义务”“集体归属感”“合作精神”“我为人人”“表扬批评”“道德规范”“道德训导”等有更多的强调。
    作为东西方文化不同的主流价值观,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长期以来处于对立态势。其实,从文化的视角来看,两者并不存在“孰是孰非”“孰优孰劣”的问题。
    自由与规矩
    “自由”,就词义而言,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即人的行动不受除自己意志和天性外的任何限制。自由,既有为所欲为的权利,又有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自由是一个非常具有时限性和相对性的概念,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个体,不同的视角,对自由的看法是不尽相同的。
    从心理学角度看,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即发自内心地自主选如何行为;从社会学角度看,自由是在不侵害别人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自由就是不违法;从政治角度看,自由是有权选择自己赞同的执政者,也有权反对自己不赞同的执政者……
    如果从政治角度对美国式的自由进行解读,我们可以发现,自由是建立在“个人至上”的观念之上的,因此,自由是个人对政府的防范,是个人对政府控制或干涉的排除。这种观念已深深根植于美国社会以及美国民众的心灵之中,存在于个人对国家“不信任主义”的传统宪政文化之中。美国宪法人权理论中的个人自由观念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在诸多判决中对“传统道德”“民族精神”以及“个人道德权利”的研究与实践而得以确立。在排除政府控制或干预的前提下,自由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求并实现属于自己的生活。这样,“平等对待”与“对个人的尊重”也就在个人与国家对抗的基础上产生了。
    因此,在美国的幼儿教育中,尽管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关注的是幼儿的学业,而非游戏,但一些坚持美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在价值观层面上依然对幼儿游戏给予极大的关注,因为他们认为幼儿游戏能实现他们所追求的“自主”“自选”“自由表现表达”,即从小培养“个性张扬”的、富有自由精神的儿童,“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避免受到强制和干涉。这就是美国教育工作者遵循的“隐性文化逻辑”。
    “规矩”,原为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后多被用来比喻衡量是否达到标准的法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规则、方法或习惯等,否则就无法成功,所以有“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等说法。
    从心理学角度看,规矩是按照制度、行为准则做事,个人即使在自己的内在需求与集体的制度准则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也要顾全大局;从社会学角度看,规矩是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社会动乱的机制,是个人意愿行为与社会规则秩序保持一致的保障;从法律角度看,是否遵守规矩,虽然并不涉及是否违法、犯罪,却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政治角度看,规矩是在国家有关宪政的前提下有章法地行使选择权。
    如若将美国式的自由运用到中国社会,就会与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以及中国民众的思想产生强烈冲突,就会产生各个层面上的不和谐,就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甚至会引发社会动乱。中国的“民族精神”和“传统道德”与美国的绝然不同,它们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民众的思想与心灵之中,其核心就是“道德准则”,就是“规矩”。
    因此,在中国,包括幼儿教育在内的教育中,立德树人,将儿童培养成为明事理、懂规矩、讲团结、能合作、遵纪守法的人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中国教育工作者遵循的“隐性文化逻辑”。如若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于不顾,一味去追求西方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基础的、以培养自由精神为诉求的教育理念和实践,最终将不利于培养陈鹤琴先生所称的“现代中国人”,甚至可能培养“自毁长城”的后来人。
    从文化的视角审视
    学前教育的实践
    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几乎没有不关注幼儿游戏的,这是由学前教育对象的年龄特点所决定的,是因为学前教育应该顺立儿童的天性和自然发展。
    但是,教育是后天对儿童施加的影响,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最终必须归结到将儿童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归结到将教育的价值体现在何处的问题。
    从西方文化的视角看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理当基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培养具有自由精神的入。由是,一系列基于这种教育理念和价值观的说法和做法顺理成章地在幼儿教育实践中得到宣扬和实施:
    在教师层面,要让教师明白“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儿童的发展”,“游戏是幼儿园教育主要的活动”,“要尊重幼儿游戏的权利”,“不要去干预幼儿自己的活动”,“要让幼儿自由选择、自主活动”……
    在幼儿层面,让幼儿认同“我的事情我做主”“我就是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最行”“我最棒”……
    其实,即使在西方文化背景下,他们的学前教育实践也并没有完全排斥集体主义,也并没有完全排斥规矩,他们只是将个人主义和自由精神的培养看作是主流的教育价值。
    从中华文化的视角看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理当基于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培养明事理、懂规矩的中国人。但在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我们也吸取了不少西方文化中值得吸取的经验,例如,在学前教育中对顺应儿童发展需要以及对幼儿游戏的关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以西方人的价值观作为我们的价值观,也不意味着可以将来自西方的一整套理念和实践拿来就用,甚至将它们统统看作是“先进理念、先进方法”而加以推崇、推广。
    基于这样的思考,在我国的幼儿园教育中,既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吸取西方文化中合理因素的说法和做法应该在幼儿教育实践中得到宣传和实施:
    在教师层面,让教师明白“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但我们既要顺应幼儿的自然发展,又要将幼儿的发展纳入社会所需要的轨道”,“我们要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良好习惯”,“该‘放’即‘放’,该‘管’就‘管”’……
    在幼儿层面,让幼儿认同“我是‘大家’中的一个”“我要按照‘规矩’做事”“我帮别人,别人也帮我”“我很行,别人也很行”“我要为别人的长处喝彩,我要学习别人的长处”……
摘自:《幼儿教育》2015.10
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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