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69名教师

作者:  来源:招聘网  上传时间:2012-06-11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12年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69名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下列对象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 2009-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
  
  2. 2009-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对象不限户籍(或生源):
  
  1. 2012年江苏省内"211工程"高校对口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 2012年硕士研究毕业生且本科段为全日制师范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对应学科;
  
  (三)报考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上述户籍限制。
  
  三、招聘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省辖市骨干教师及其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心理学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四、招聘职位、数量
  
  见附件一
  
  五、考核方式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考核由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笔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30%,技能考核占总分的30%;其他专业的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分值均为100分。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2日-- 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华罗庚实验学校亿晶楼一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应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应聘者应如实填写《2012年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网上下载)。
  
  (6)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22 日-6月23日
  
  同时交近期免冠2吋照片1张,缴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2、笔试:
  
  时间:2012年7 月 4 日
  
  地点:见《准考证》
  
  分学段、分学科单独命题,初中、小学同学科使用同一试卷,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启智学校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成绩公布:于7月5日公布在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3、面试:
  
  时间: 2012年7月12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报考学科指定内容进行说课。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技能考核:
  
  时间: 2012年7月12日
  
  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考核按报考学科特点设定考核内容。
  
  5、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的占比确定总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成绩查询: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6、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体检、考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
  
  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原发布简章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9、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坛市教育局汇总材料报金坛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月19日,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开选岗,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届毕业生不能按规定提供所缺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七、监督措施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2388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
  


  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2821004、82835608
  
  九、本"简章"解释权为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1日

声明:本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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