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须聘专职保安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0-28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学校、幼儿园必须选聘属地公安机关保安公司专职保安人员承担校园值班守护巡逻工作,这是《北京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昨天,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启动。


今年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杀人事件。227日早晨,因对生活状况不满的暴徒马某闯入河北辛集市蒙太梭幼儿园行凶,护士郭钗为保护幼儿园的62个孩子,只身与马某殊死搏斗,身中数十斧,最终与她年仅4岁的儿子一同被害。84日上午,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临时工徐和平挥刀对幼儿狂砍,导致15名幼儿和1名教师受伤,1名幼儿死亡。911日上午,歹徒杨国柱突然闯进苏州市吴中区白云街13号外来民工子弟临时托管点,挥刀对儿童狂砍,当场砍伤儿童28名。920日上午7许,山东省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杀人事件,一男子手持菜刀,在教学楼四楼内追砍上课的小学生,并劫持一名女学生,后被警方制服,有25名小学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1021日凌晨,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发生师生命案。幼儿园内一名值班女保育员和一名5岁男童遇害,公安人员在44小时内破案。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暴露出一个安全隐患,就是众多学校和幼儿园由退休老人看门,门卫形同虚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学校、幼儿园要完善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治安、巡逻、消防、食品卫生、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的发生。

《方案》要求市公安局负责打击、防范学校、幼儿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组织力量及时侦破,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本市还要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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